1月3日,自治區政府、廣東省政府雙方本著互惠互利、合作共贏的原則,簽訂了九洲江流域上下游橫向生態補償的協議(2018-2020年)。 協議明確,九洲江流域上下游橫向生態補償考核期限定為2018-2020年,以九洲江流域的山角斷面作為考核監測斷面,考核指標為《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表1中pH值、高錳酸鹽指數、氨氮、總磷、五日生化需氧量5項,以中國環境監測總站確定的水質監測數據作為考核依據。跨省界斷面水質年均值達Ⅲ類水質標準,2018年、2019年、2020年跨省界斷面水質月均值達標率分別達到75%、83%和100%,加大對九洲江3條支流塘蓬河(英橋河)、沙鏟河(長山河)、高橋河(大壩河)的污染治理力度,推動水環境治理持續改善。 廣西、廣東兩省(區)共同設立九洲江流域上下游橫向生態補償資金,2018-2020年度由兩省(區)每年各出資1億元。兩省(區)研究制定《九洲江流域上下游橫向生態補償實施方案(2018-2020年)》,并按照該方案確定的補償方式撥付資金。中央財政依據考核目標完成情況確定獎勵資金,中央獎勵資金撥付給流域上游省份,專項用于九洲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資金用于兩省(區)政府批復的《粵桂九洲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確定的目標要求和工程任務。兩省(區)共同加強補償資金使用監管,確保補償資金按規定使用,充分發揮資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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