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金秀瑤族自治縣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決策部署,按照自治區黨委、市委關于深化地方機構改革的部署要求,始終堅持黨建引領、改革賦能,推動機構改革提質增效,為縣域高質量發展提供體制機制保障。 扛牢責任 筑牢機構改革根基 “兵馬”未動,“糧草”先行。接到機構改革任務后,該縣及時構建領導體系,由縣委書記親自抓總把穩改革方向,縣長直接參與提出改革意見,縣委常委、組織部部長具體抓落實,解決改革中碰到的問題。堅持深入學習,吃透改革精神,多次召開常委會認真研究,壓實責任、傳導壓力。成立機構改革工作專班,下設改革組、議事協調機構清理組、人事組、資產組和保障組等5個工作組,高效推進改革。 在機構設置和職能調整方面,該縣立足早謀劃、早調研、早推動,明確改革方向,全面摸清底數,按照既定時間表和任務圖,推動各項工作落實見效。同時,充分發揮統籌協調的作用,同步研究機構編制劃轉意見、擬訂“三定”規定、考慮領導班子配備、人員轉隸等,改革整體有序推進。 科學設置 全面加強黨的領導 該縣建立健全黨對重大工作的領導體制,新組建中共金秀瑤族自治縣委員會社會工作部,將縣鄉村振興局職責劃入同級農業農村部門、不再保留縣金融工作辦公室,精簡規范和優化調整議事協調機構。 在完成機構改革“規定動作”的同時,因地制宜謀劃“自選動作”,如新組建金秀瑤族自治縣水利局,不再保留縣委縣政府督查和績效管理辦公室,相關職能劃轉縣委辦公室、縣政府辦公室。調整優化政數、科技、民政、發改、應急、林業等部門職責,保證了黨政機構設置與中央及自治區、來賓市基本對應,解決了黨政機構設置和機構職責中存在的問題,加快構建上下貫通、執行有力、充滿活力的工作體系。 此外,按照中央關于深化綜合行政執法改革部署要求,保留市場監督、文化、交通、農業、應急管理等5支綜合行政執法隊伍;將縣城建監察大隊更名為縣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將勞動監察、國土資源、節能監察、林業等執法職能回歸機關。創新探索完善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機制,推動縣級承擔行政執法部門及各執法隊伍相關職責;明確執法聯絡員,通過日常聯絡、實際駐點等方式下沉執法力量,實行縣級主管部門和鄉(鎮)雙重管理,確保縣執法隊伍與鄉(鎮)緊密配合,實現基層“一支隊伍管執法”。 為進一步調整完善鄉(鎮)機構設置和管理體制,該縣還聚焦基層黨的建設、經濟發展、平安法治、民生服務等主要職能,統一綜合設置5個鄉(鎮)內設機構,即黨政辦公室、黨建辦公室、財政經濟辦公室、社會事務辦公室、平安法治辦公室;將財政所職能劃由財政經濟辦公室承擔,不再保留鄉(鎮)財政所;加強鄉(鎮)各事業單位職責整合和優化,鄉(鎮)事業機構由8個調減到4個,統一設置鄉村建設綜合保障中心、農業服務中心、便民服務中心、綜合行政執法隊。 穩步推進 機構改革有序實施 該縣本著“機構改革以人為本”的理念,及早對改革涉及部門及所屬事業單位可能出現的人員轉隸情況進行摸底調研,及時制定縣機構改革人員轉隸方案,在全縣機構改革方案和實施意見下發后,人員即轉隸到位。縣委書記親自對涉及改革的領導干部進行集體談話,各鄉(鎮)、各部門召開動員會,確保思想認識到位。 截至今年6月20日,已全部印發縣委辦公室、縣委社會工作部、縣政府辦、縣農業農村局、縣水利局等5個部門“三定”規定和10個鄉(鎮)“三定”規定,以及縣委組織部、縣財政局、縣民政局等22個涉改部門相關機構編制調整文件,進一步明確職能。新組建的單位均完成掛牌、領導配備、人員轉隸等,并正常開展對外工作,目前相關部門財產和檔案移交工作正在進行中。 下一步,該縣將組織開展機構改革調研評估工作,寫好機構改革“后半篇文章”,確保機構改革實實在在落到實處,為金秀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的體制機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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