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接到位于市區桂中大道某小區業主爆料稱,小區規劃有300多個車位,卻只拿30個搖號出租,中號的業主按150元/月租用,搖一次號租1個月;未搖到號的業主應用臨時停放條款,停放3小時內免費,超過3小時按白天5元/輛、過夜10元/輛的標準進行收費。制度實行以來,引起小區居民的不解和質疑。10月21日,記者來到該小區了解情況。

該小區地下停車場空間非常大,部分車位是空置的。
業主:400余戶業主“搖”30個車位,不合理 記者來到該小區時,恰好遇到兩名工作人員在張貼“東方華府業主臨時停車費優惠通知整改公告”,公告上只標明了車輛臨時停放的收費標準。記者隨即詢問車位搖號出租情況,一名自稱為“大業主”方的工作人員表示:“現在車位出租月票只有30個名額,需要通過搖號來確定名額。”通過初步詢問,可確定業主爆料內容基本屬實。 “小區之前都是按每月150元向業主出租車位的,這個收費已經偏高,現在搖不到號的,要按臨時停放標準進行收費,停車成本翻了一倍,我們每個月的經濟壓力太大了。”小區業主李小姐希望房開商能夠體諒居民租用車位的需求,普遍采用150元/月的租用標準。 小區業主李先生表示,該小區為商住一體小區,目前共有400余戶業主入住,卻只拿出30個車位出租,其余業主都要按臨時停放標準收費,顯然不合理。“小區應優先滿足常住業主的車位租用,臨時停放應面向商場辦公和購物的人員,而且按臨停標準收費是否太高了?” 李先生對于小區只拿30個車位出租的行為產生質疑。 搖號租車位,或許是小區停車位緊張?對此,記者實地走訪該小區停車場發現,地面停車場幾乎停滿,地下停車場內部空間非常大,部分車位是空置的。“晚上也是停不滿的,”小區業主芳芳說。 物業:聯系不到房開商,無管理權 當天,記者跟隨業主來到該小區物業公司了解情況。工作人員表示,要等待搖號結果,中號業主才能按150元/月租用車位,并表示已經張貼了通知。該工作人員還透露,房開商已將大部分車位出租給商場,現在只能拿出30個車位給業主長租,且房開商不讓物業管理車位。同時,物業人員也勸告業主們,如對搖號有疑惑的,可通過正規程序維護自身權益。 10月23日,記者嘗試聯系房開商,接通一次后,對方表示目前沒有時間,晚點回電話。截至發稿前,記者多次聯系對方,電話已無法接通。 相關部門:已組織協商,后續會持續跟進 接到該小區業主反映后,10月20日,興賓區住建局組織社區、房開、物業和業主代表就車位出租問題召開協調會議,雙方達成初步協議。21日,記者再次到該小區探訪,業主李小姐告訴記者:“目前還是要求我們搖號租車位,沒中號只能按臨停標準收費。” 10月23日,記者就上述情況聯系了興賓區住建局。該局工作人員陸女士回復:“如房開商不優先滿足小區業主停車位需求,肯定是違反規定的,但該小區的停車位也是出租給小區內的商業業主。經協調后,房開商承諾馬上整改,但他們又反悔表示只有30個車位可供出租,并按合同規定收費。”陸女士表示,他們將繼續跟進整改情況,并核實車位出租情況,如存在空余車位未出租、且只賣不租的行為,立即上報給市住建局進行處理。 當天下午,陸女士再次致電記者說:“目前市住建局已跟進處理,房開商表示會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晚刊記者 陳秋成 李 力 見習記者 陳子玉 文/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