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夏以來,來賓大街小巷的芒果樹碩果累累,成為城市街頭的一道風景線。不少小區種植的芒果也掛滿枝頭,豐收在望。那么,小區里的芒果究竟歸誰所有,業主能不能采摘? “小區里的芒果要熟了,看著讓人垂涎欲滴,如果業主可以采摘,那可是一場芒果盛宴。”家住市區濱江園小區的覃女士指著樹上的芒果說。 據廣西全俱物業服務有限公司來賓分公司濱江園服務中心項目經理羅寧介紹,目前該小區共種有1500顆青芒景觀樹,往年果子成熟后,部分居民會用竹竿勾取。“小區內果樹多是綠化觀賞樹,果實吸附車輛尾氣、粉塵,還可能含有其他不明毒素,不建議居民采摘食用。”羅寧提醒。 記者了解到,每到芒果成熟季,不文明采摘行為在小區里時有出現,不僅折傷樹枝,還弄得地面一片狼藉。“我們看到居民摘果子,只能耐心勸阻。”在西山安置小區,廣西文明物業服務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蘭先生告訴記者,小區里的果實屬于業主共同所有,但貿然爬樹摘果存在很大的安全隱患。 小區里的芒果,業主究竟能不能采摘?西山安置小區業主陳女士認為,小區內種植的芒果樹,所結果實應屬于全體業主,不采摘實屬浪費。業主劉先生則認為,掛滿枝頭的芒果為小區增添了一處美景,不建議業主采摘。 對此,廣西桂中律師事務所黃猛律師表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條的規定,小區建筑區劃內的綠地屬于業主共有。小區內種的果樹所結果實也應屬于全體業主共有,個人無權擅自采摘。但果實應該如何分配,并沒有具體細則,建議由小區物業、業主委員會與居民一同協商處理。需注意的是,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七條規定:因林木折斷、傾倒或者果實墜落等造成他人損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風景雖好,“饞蟲”勿擾。園林部門也提醒廣大市民,切勿采摘、食用綠化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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