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民家盜竊財物者,按損失計算賠償外,罰款三倍”“偷盜他人杉木者按‘地徑’每寸直徑罰款拾伍圓”“毀壞村容、破壞公共財物者,每次按損失價賠償加罰款貳佰圓”……在金秀瑤族自治縣瑤族博物館的石碑陳列區,每一塊石碑上都鐫刻著規約類內容,字跡仍清晰可辨,石碑上刻的律法被稱為“石牌律”。金秀有著茶山瑤、坳瑤、花籃瑤、盤瑤、山子瑤5個瑤族支系,他們雖在語言、社會組織、風俗習慣、服飾等方面各有特點,但不少村寨都有著用“石牌律”規范村民行為的傳統。近年來,該縣認真貫徹落實黨的民族政策,以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為主線,深入挖掘瑤族優秀傳統文化,探索出將瑤族石牌律的約束力與現代社會治理相結合的治理新模式,讓民族傳統文化融合新內容、發揮新作用,推動全縣縣域社會治理現代化上新臺階。
巧用“石碑律”化解調處糾紛 “在調解員的多次調解下,我們雙方都認為應該互讓互諒,彼此和睦共處才能更好地發展生產。”日前,金秀瑤族自治縣六巷鄉門頭村文鳳屯李某與王桑屯胡某在“新石牌律”的調解下,明確了山林權屬,雙方欣然接受調處意見,握手言和。 今年2月,李某向六巷鄉司法所反映其種植的兩株八角樹被破壞,經詢問村上人得知系王桑屯胡某所為,要求胡某賠償其損失。新石牌律辦公室在了解情況后,聯動“代仗”團介入,引用“新石牌律”中有關鄉風文明“鄰里和諧,互幫互助”和生產發展“各人各山、各有界限、不得越界”的規定進行調處,希望雙方互諒互讓。經過一番調解,雙方當事人達成一致意見,以胡某田坎為起點、往李某林地5米為界,往后雙方不得越界種植,也不得干涉對方生產,李某遂放棄要求胡某賠償的訴求,雙方現場簽訂調解協議,該糾紛得以圓滿化解。 這是六巷鄉巧用“新石牌律”化解、調處糾紛的一個典型事例,也是金秀成功創新實踐石牌律的成果。近年來,在舊石牌律的基礎上,六巷鄉門頭村融入新時代鄉村發展理念,形成富有瑤族特色的村規民約——石牌律,實現村民自約自治推動村屯建設發展的良性治理,并先后獲評自治區和諧村屯、自治縣“無訟瑤寨”民族團結示范村。 新用“石牌律”推動鄉村振興 1951年,在中央代表團的幫助和指導下,金秀大瑤山各族群眾以立石牌的方式,訂立大瑤山團結公約。近年來,金秀瑤族自治縣深入挖掘優秀瑤族文化和傳統習俗,推陳出新、革新“石牌律”,進一步推動鄉風文明助力鄉村振興。 在革新“石牌律”過程中,門頭村采取“石牌律+積分制”激勵模式,引導村民主動參與人居環境治理、山林水源土地、社會秩序等村務管理和公益事業,并按參與次數發放相應積分,對成功解決治理問題、難題的予以額外獎勵。相反,行為失當違背法律法規和石牌律的會扣除積分。通過參管理、攢積分、獲獎勵的方法,增強群眾主動參與公共事務的責任感,激發群眾主人翁意識。巧用、新用瑤族同胞共同遵守制定的“新石牌律”,實現了從“要我參與”到“我要參與”的變化,讓群眾真正成為社會治理的參與者、評判者、受益者。 “‘攢積分’讓村民改變了舊觀念,有效激發村民參與鄉村治理的積極性,我們村的風氣越來越好了。”門頭村黨支部書記胡烈富表示。在處理村中大小事務過程中,門頭村的村民充分尊重地方公序良俗,發揮石牌律自我約束、自我管理的作用,古為今用,既注重運用現行法律,也靈活運用石牌律,增強了鄉村社會治理效能,助推鄉村振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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