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文化和旅游部等10部門聯合印發《關于促進鄉村民宿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提出,到2025年,初步形成布局合理、規模適度、內涵豐富、特色鮮明、服務優質的鄉村民宿發展格局。 近年來,在疫情防控常態化背景下,短途游、周邊游替代了長途旅游,城市周邊的鄉村旅游迅速升溫,給鄉村民宿帶來新機遇。此外,鄉村民宿主要吸引的是旅游度假的消費者,這些消費者追求的往往是個性化和多元化的居住體驗及生活方式體驗,除鄉村民宿自身產生收益之外,也能帶動周邊相關產業發展。今年6月,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公布18個新職業,“民宿管家”赫然在列。 發展鄉村民宿大有可為。鄉村民宿可以和鄉村旅游景點相結合,形成新的自然景觀,給予游客與眾不同的體驗。鄉村民宿還可帶動鄉村經濟,各種農產品、手工藝品可通過民宿作為展示窗口、購買渠道,帶動鄉村消費及鄉村投資。鄉村民宿是鄉村旅游的重要業態,也是帶動鄉村經濟增長的重要動力,更是助力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的重要抓手。各地實踐也充分表明,發展鄉村民宿,讓更多農民吃上了“旅游飯”,實現家門口就業,有效增加了農民收入。 民宿經濟與當地發展相輔相成。各地政府部門可把鄉村民宿發展納入各地旅游發展規劃,以鄉村民宿開發為紐帶,開展多元業態經營,拓展共享農業、手工制造、特色文化體驗、農副產品加工、電商物流等綜合業態,打造鄉村旅游綜合體,延長民宿產業鏈,為民宿發展提供更多針對性支持和幫助。同時,應積極引入資本、人才發展鄉村民宿,有效發揮帶動效應,促進鄉村旅游消費,激發鄉村發展活力。旅游企業要努力擴大鄉村民宿旅游市場,合理利用自然環境、人文景觀、歷史文化、文物建筑等資源,將農耕文化、傳統工藝、民俗禮儀、風土人情等融入鄉村民宿產品建設,持續創新一批能夠產生較大影響力的旅游產品,并結合市場環境變化不斷優化、豐富旅游產品內容,更好滿足多層次、個性化、品質化的大眾旅游消費需求,推進鄉村民宿經濟向品質化、規范化、集聚化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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