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賓網-來賓晚刊訊 (記者 韋海臣) 近日,興賓區人民法院對一起涉及虛假宣傳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案件作出判決。陸女士因某養發服務中心虛假宣傳產品功能以及未按約定退還保證金,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判決養發中心經營者江某返還陸女士貨款并支付3倍賠償金。
2023年11月,陸女士因白發增多,到興賓區某養發服務中心治療白發轉黑發。按照該養發中心經營者江某的要求,陸女士向其支付了9788元。該養發中心承諾2023年12月退還3000元保證金給陸女士,后續卻一直未如期退還。 今年2月,陸女士發現江某出售給她的產品是無生產日期、無質量合格證、無生產者名稱的“三無產品”,于是要求退款。申請退款無果后,陸女士向12315平臺投訴,興賓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該養發中心虛假宣傳商品性能、功能欺騙、誤導消費者的行為作出沒收違法所得和罰款的行政處罰。 該養發中心經營者江某在接到興賓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的行政處罰后,仍拒絕退還陸女士支付的所有貨款。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陸女士將其訴至興賓區人民法院,請求法院判令江某退還貨款,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支付三倍賠償金。 經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江某自2023年6月起,在其經營場所內對其銷售產品進行虛假的“白發轉黑、治療疾病”宣傳。原告陸女士在被告處消費共計9788元,其中3000元為被告承諾退還的保證金。然而,被告未按約定退還保證金,且銷售的產品存在虛假宣傳問題。 法院認為,該養發中心經營者江某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相關規定,構成欺詐行為。根據法律規定,被告應向原告返還貨款,并支付賠償金。 最終,法院判決被告人江某返還原告陸女士貨款和服務費用6788元,支付貨款和服務費用的三倍賠償金20364元,并返還陸女士保證金3000元。 本案的判決不僅維護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也對市場上存在的虛假宣傳行為起到了警示作用。法院提醒,廣大消費者在消費過程中要保持警惕,選擇正規、合法的商家和產品,以免遭受經濟損失。同時,也呼吁商家誠信經營,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共同維護良好的市場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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