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賓網—來賓日報訊 (記者 韋海臣) 2月22日,記者從市農業農村局獲悉, 我市將于6月30日前全面完成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資金的發放工作,確保政策落實到位。此次補貼對象為各縣(市、區)轄區內所有擁有耕地承包權的農戶和承包了國有農場耕地的農場職工,補貼款將統一發放到農戶的“一卡通”賬戶。 為落實耕地保護要求,按時按質按量完成2024年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資金發放及績效評價等工作,我市制定了《來賓市2024年耕地地力保護補貼項目實施工作方案》,明確補貼范圍以農村土地承包確權登記頒證面積為基礎,按照耕地種植用途管控要求,據實核減不符合補貼條件的面積;暫未完成登記頒證工作的地方,以家庭聯產承包土地面積為基礎。土地承包權確權登記后,以確權登記頒證面積為基礎及時更新補貼面積。 對于因非農征用、退耕還林、挖塘養魚、畜禽養殖、發展林果業、綠化景觀建設、轉為設施農業用地等原因已改變用途的耕地,以及占補平衡、進出平衡中“補”的耕地質量未能通過驗收確認的耕地,不納入補貼范圍。對于種植一年生草本果品類作物且對耕地質量不造成影響的耕地,可予以補貼。對于種植多年生或木本的果樹、茶葉等作物的耕地,不予補貼。對撂荒一年(包含)以上的,取消次年補貼資格。 此外,各級國有農場職工承包經營的耕地屬于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范圍,且符合補貼條件的,都應予以補貼。按照屬地管理原則,承包經營國有農場耕地的職工應向耕地所在地的政府部門申請耕地地力保護補貼。 近年來,我市大力鼓勵和引導農戶保護和提高耕地地力,對應用冬種綠肥、秸稈還田、畜禽糞肥還田(2023年已實施并完成驗收通過的項目,列入今年的補貼范圍)等技術的耕地,各縣(市、區)可視情況適當提高這類耕地的畝均補貼標準,最高不超過200元/畝。 同時,我市將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與加強環境保護和防止面源污染工作相結合,對違反規定露天焚燒秸稈,違規使用不合格肥料、禁限用農藥等投入品,因污染農田受到生態環境、農業農村等相關部門處罰的生產者,取消其當年補貼資格;對弄虛作假、擠占、截留、挪用和套取補貼資金等違規行為,依法依規進行嚴肅處理;建立農戶個人誠信記錄,對騙取和套取補貼資金等行為記入個人失信記錄,視情節可取消其當年及今后兩年的補貼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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