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村依法治理是實現鄉村振興的必由之路。近年來,興賓區以“三創建六抓實”為抓手,大力開展宣傳大講堂、巡回調處等系列行動,切實提高村民的法治意識,推動鄉村治理,助力鄉村振興。
興賓區通過整合司法、公安、法院、行政調解資源力量,創建鎮、村級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站,作為基層矛盾糾紛調處常設機構,并配備法律服務工作人員,構建“零距離公共法律服務網”。目前,共建立鄉鎮(街道)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站24個,村(社區)公共法律服務工作室291個,每個村(社區)均配備1名法律顧問,實現公共法律服務鄉(鎮)、村(社區)全覆蓋。據悉,法律服務工作站設在村委所在地,法律顧問均由有資質的律師事務所成員擔任,并定期到各村(社區)參與矛盾糾紛調處工作、提供法律咨詢與援助,參與制定村規民約、重大村務決策探討等村屯事務,實現“法律咨詢、法治宣傳、律師服務、法律援助、人民調解”等公共法律服務項目集中辦理,打通服務群眾“最后一公里”。 抓實“互聯網+”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采用“一個中心、多個站點配套互聯網自助法律服務終端”的形式,不斷推動區級、鎮級、村級公共法律服務資源逐漸向村居下沉。目前,累計投入資金近114萬元,完成區、鄉(鎮)、村公共法律服務中心(站)法律服務終端建設42個,易地搬遷地區所在社區(村)全部配備法律服務終端,聚焦群眾堵點難點問題,積極為群眾提供法律咨詢、法律援助、人民調解、律師服務、普法宣傳等27種“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務,實現公共法律服務各項業務受理、辦理、反饋等全流程“看得見”,讓群眾在家門口就能享受觸手可及的法律服務。 通過以案釋法、送法入戶等方式開展普法宣傳活動,教育引導農村廣大干部群眾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將法治根植于村屯、深植民心。抓實村(社區)“法律明白人”培養工程,在村(社區)“兩委”班子成員、人民調解員、網格員中培養“法律明白人”,充分發揮其在宣傳政策法規、引導法律服務、化解矛盾糾紛、參與基層治理的示范引領作用。同時,加強“法律明白人”培訓工作,定期開展法治講座、法治培訓等活動。目前,全區共培育“法律明白人”1293人,有3名以上“法律明白人”的行政村(社區)達100%。 通過巡回調處及回訪制度推動矛盾糾紛得到化解與穩控,提高群眾滿意度、獲得感。建立健全學校、企業、村(社區)基層調處組織和矛盾糾紛管控、調處網格化管理等制度,結合領導包案制度,指導完善企事業單位管理制度和村(社區)村規民約。利用干部職工入戶走訪、下村工作的契機,深入了解群眾需要解決的問題、引起矛盾糾紛的主因,將“巡”到的問題匯總上報鎮綜治辦,再由鎮綜治辦將問題“回”到相應職能部門,組成工作組及時與群眾溝通了解。同時,選派經驗豐富的調解員深入田間地頭、農戶家中組織現場調解,通過制度和機制有效運轉,讓群眾在家門口享受到優質高效的調解服務。嚴格落實矛盾糾紛和信訪案件“三三”化解制度,堅持把矛盾糾紛排查作為常態化工作。開展滾動式排查,落實村(社區)、鄉鎮(街道)矛盾糾紛定期排查機制,村(社區)調委會每周組織排查一次,各司法所每月組織排查一次,區司法局每季度組織一次普遍排查,確保全覆蓋、無盲區,對排查發現的矛盾糾紛做到底數清、情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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