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賓網-來賓晚刊訊 (通訊員 韋元臻 黃 婧 記者 陳 霞) 4月15日,興賓區人民法院來華人民法庭在審理一起離婚糾紛案件中,首次隨案進行“關愛未成年人提示”,并制發全市首份“關愛未成年提示”。 據悉,最高人民法院當日發布《關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離婚案件中開展“關愛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強調要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離婚案件中開展“關愛未成年人提示”工作,對影響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行為進行早期預防,將防治未成年人犯罪工作關口前移,切實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 來華人民法庭在審理一起離婚糾紛案中,原被告就解除婚姻關系無爭議,但雙方均要求撫養小孩。本著“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則,主辦法官在庭審中對雙方當事人進行了家庭教育指導,庭審后向雙方發出“關愛未成年人提示”,引導當事人提升法律意識和責任意識,告誡當事人父母任何一方均不得以搶奪、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方式爭奪撫養權,否則可能承擔不利后果,并要求當事人認真履行撫養、教育、保護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義務,關心、關愛、陪護、疏導未成年子女,攜手給未成年子女創造良好的生活成長環境。 最后,雙方均表示愿意以子女利益為重,互相配合,并商定撫養費支付、探望權行使等事宜。 “作為家事法官,要充分發揮審判職能,積極能動履職,告知、引導離婚父母充分關心子女的身心健康,共同守護孩子成長。”來華法庭韋庭長說。 下一步,興賓區人民法院將依據最高法《意見》,結合家庭教育指導工作,持續深入開展“關愛未成年人提示”工作,以“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為原則,引導涉未成年人案件中的當事人提升責任意識,充分保護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權益,推動司法保護與家庭保護、學校保護、社會保護、網絡保護和政府保護有機銜接,推動全社會形成關心關愛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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