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城市停車設施已成為市民日常生活和城市綜合交通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但在原有城市規劃中,停車設施用地審批、項目報建、征地拆遷、資質審核、收費定價等方面機制尚未完善。自《來賓市停車場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實施以來,市住建局如何強化措施,緩解城市停車供需矛盾? “為緩解城市停車供需矛盾,市住建局加強公共停車場、專用停車場及其附屬設施建設審批管理,并強化監督。”5月23日,市住建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黃年胤在接受記者采訪時如是說。 根據《條例》,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公共停車場、專用停車場及其附屬設施建設的監督管理,督促指導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等做好業主共有區域的停車場管理工作。 “我們強化質量安全監督工作,著重加強對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質量行為的監督檢查,對施工部位、環節進行監督驗收。”黃年胤介紹,以前項目配建停車場不納入項目竣工驗收范疇,現在新建項目配建停車場均已納入竣工驗收范疇。 與此同時,市住建局還加強指導各縣住建局及時開展停車場資源普查工作,對物業管理項目的車位信息、安防運行情況、公示公開情況、設施設備維護情況等進行自查自糾,對存在的問題逐項整改,規范物業管理小區的停車秩序管理。截至目前,共對220個項目的停車秩序和附屬設施管理進行督促指導。 黃年胤介紹,對于新建、改建、擴建的公共建筑、商業街區、居住區、旅游景點、大(中)型建筑等,市住建局要求嚴格按照配建標準或設計規范的要求,配建、增建停車場,做到停車場與主體工程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驗收。 下一步,該局將繼續強化補齊老舊小區停車位等相關工作,切實解決老舊小區停車難問題;加強對物業管理區域停車秩序的指導,定期開展物業管理區域停車場資源普查更新工作,切實規范物業管理。同時,加強公共停車場、專用停車場和新建項目配建停車場的建設質量安全監督工作,進一步強化停車項目的建設審批監督,不斷緩解居民“停車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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