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賓網-來賓晚刊訊 (記者 韋海臣) 記者從市教育體育局獲悉,自5月30日起,該局聯合市消委會及有關部門開展校外培訓“平安消費”專項行動,營造良好校外培訓消費環境,維護學生及家長合法權益。 據悉,此次行動重點聚焦培訓機構是否存在超時段、超限額收費,是否嚴格落實政府指導價,是否存在未按規定明碼標價、價格欺詐、虛假宣傳等問題。對培訓機構收取超過3個月或60課時費用,非學科類培訓機構一次收取超過5000元的行為,教育行政部門將會同有關部門督促培訓機構做好退款工作。同時,嚴格校外培訓預收費監管,規范培訓機構預收費資金監管專用賬戶、風險保證金專用賬戶的開立和使用,規范監管協議備案管理,檢查培訓機構是否存在使用現金、非監管專戶等方式收取培訓費用,檢查培訓機構是否開具正規發票、發票內容是否按照實際銷售情況如實開具,以及是否存在“白條”替代收付款憑證等情況。 此外,專項行動還將“是否嚴格規范使用《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服務合同(示范文本) (2021年修訂版)》”“加強校外培訓機構安全排查”“防范治理學科類隱形變異”“做好校外培訓消費教育指導”等列入重點檢查內容。 “5月30日至6月10日,各縣(市、區)教育體育局先聯合相關部門開展專項檢查,6月中旬市教育體育局與市消委會等相關部門對各縣(市、區)專項行動開展情況進行抽查。”市教育體育局基教科負責人韋少勇說,自治區還將組成督查組,對校外培訓“平安消費”工作情況進行抽查。 記者了解到,市教育體育局與市消委會已發出校外培訓“平安消費”倡議書,倡議廣大市民選擇合法的培訓機構,并通過正規渠道選課、購課及繳費。警惕培訓機構為獲取利益夸大宣傳培訓效果、培訓成績、從業人員資質等,一旦發現校外培訓機構存在違反“雙減”政策規定的培訓行為或自身合法權益受侵害,應及時向相關部門舉報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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