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條例》鼓勵有條件的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向社會開放專用停車場。圖為9月21日航拍的市行政中心廣場一角。 (晚刊記者 劉 維 攝) 來賓網-來賓日報晚刊訊 (記者 韋海臣 見習記者 韋飛帆) 10月1日起,《來賓市停車場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正式施行。9月22日召開的《來賓市停車場管理條例》頒布施行新聞發布會有哪些亮點?記者為您一一梳理。 增加停車泊位 緩解供需矛盾 一段時間以來,市城區停車泊位供給不足,尤其是老城區,停車位缺口嚴重,如何緩解這一矛盾? 記者從新聞發布會上獲悉,針對我市停車泊位供給不足、分布不均衡的現狀,市政府將著重抓好停車場專項規劃及配建標準落實,公共停車場、專用停車場的建設支持,臨時停車場、機械立體停車場的建設引導,以及對居住區公共區域、道路停車位的施劃和管理等,形成以配建為主、公共為輔、道路停車泊位為補充的停車場供給格局。 市人大監察和法制委主任委員何鎮波介紹,《條例》一方面通過制定建設項目停車位配建標準、停車場補建、居住區停車場的擴建或劃設停車泊位,利用地下空間建設停車場以及建設機械式停車設備等,增加我市停車泊位;另一方面規定居住區停車場不得只售不租,鼓勵有條件的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向社會開放專用停車場。 市自然資源局將規劃建設多個貨車服務中心,解決貨車路邊停車帶來的交通安全隱患以及擁擠、環境污染等問題,同時增設一批社會公共停車場。 市人大城建環保委主任委員李毅威指出,針對停車位調整的問題,《條例》第三十二條規定:“單位和個人認為道路停車泊位應當增加、調整或者撤除的,可以向設置部門提出意見,相關部門收到意見后應當予以核實處理。”給予公民較大的參與權和監督權。 車位統一管理 實施科學收費 市民覃女士21日受訪表示,她最關注的是長期停放在路邊的“僵尸車”如何處理,是否會面臨罰款? 針對超時停放“僵尸車”、違法設置地樁地鎖等行為,市政府要求,交警、城管等主管部門應主動公開舉報電話,積極回應市民群眾的訴求,既要有效增加停車泊位供給,尤其是學校周邊、居住區夜間臨時停車需求等,又要通過執法進一步規范道路停車秩序。 市民黃先生表示,對于新頒布的《條例》,他最關心的是以后停車是否要收費。“不知道平時去市場買菜、送小孩上學,停車幾分鐘會不會收費。”市民覃女士說,希望停車問題能夠得到規范化管理。 對于市民普遍關注的停車收費問題,我市將認真對照財政部《市政公共資源有償使用收入管理辦法》,謀劃實施好利用公共資源設置或開辦停車場的管理收費,嚴格執行法定節假日期間道路停車泊位免予收費政策等,并在全市層面一體推進機關事業單位停車泊位錯時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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