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賓網-來賓日報訊 (記者 韋海臣 見習記者 韋飛帆) 《來賓市停車場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9月22日,市人大常委會舉行《來賓市停車場管理條例》頒布施行新聞發布會,向媒體記者介紹有關情況,回應市民關切。
針對我市停車場管理部門職責不清的問題,《條例》規定了公安、自然資源、住建、城管等部門的職責,既強調分工負責,更要求協同配合,在齊抓共治上形成強大合力。在當天的新聞發布會上,市交警部門表示將積極會同住建、城管、大數據等主管部門,推進停車信息管理平臺建設工作,目前該項工作已經在籌備階段;市城管部門表示將重點抓好主次干道、公共交通站點、商業區、辦公區、校園周邊、集貿市場周邊、住宅小區周邊人行道上非機動車亂停亂放執法整治,確保人行道非機動車停放規范有序。 針對我市停車泊位供給不足、分布不均衡的現狀,市政府將著重抓好停車場專項規劃及配建標準落實,公共停車場、專用停車場的建設支持,臨時停車場、機械立體停車場的建設引導,以及對居住區公共區域、道路停車位的施劃和管理等,形成以配建為主、公共為輔、道路停車泊位為補充的停車場供給格局。 記者還從新聞發布會上獲悉,“來賓市城市智能停車系統”項目正在抓緊建設中,涉及2820個道路泊位的重新施劃和智能化改造,智能停車收費管理平臺及相關軟件的搭建等,現已達到運營條件。 市領導閉海東、雷斌,市人大有關專門委員會負責人、市直有關部門負責同志出席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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