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服務是公共服務的一部分,農村養老服務關系到農村居民的獲得感、幸福感。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農村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扎實推進,從聚焦特困群體基本生活保障的公益性服務體系,拓展升級為公益事業與養老產業相結合、居家養老與機構養老相補充、養老支持與農民發展相協調,滿足生活、就業、醫養、文化等多重需要,服務能力與發展水平顯著提升。 解決中國養老問題的重心、難點在農村。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數據顯示,我國生活在農村的60歲及以上人口有約1.21億人,占農村總人口比例為23.81%。與養老服務資源相對集中的城鎮相比,農村養老面臨的形勢更加嚴峻和復雜。 發展農村養老服務,事關上億農村老年人幸福生活,事關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和鄉村振興戰略順利實施。《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中提出,“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完善發展養老事業和養老產業政策機制”,強調“加快補齊農村養老服務短板”。這是立足我國人口老齡化新形勢,對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和鄉村振興戰略作出的重大部署。 大力推進農村基本養老服務發展。各級黨委、政府要重視農村養老服務,統籌謀劃、科學投放農村養老服務資源,加大農村養老服務設施的建設力度,提高養老機構的覆蓋率,優化基本養老服務供給,不斷完善農村養老服務體系,提升服務能力和水平。加強農村養老服務網絡建設,拓展縣級特困人員供養服務機構功能,推進鄉鎮(街道)區域養老服務中心建設,增加村級養老服務點,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完善農村養老服務用地用房保障,鼓勵利用農村閑置資源改建農村養老服務場所,鼓勵國有或民營企業等市場主體到農村建設、運營養老服務設施,為農村老年人提供持續穩定的養老服務。 提高農村養老服務整體質量。各地要大力發展農村養老產業,制定優惠的稅收、財政補貼政策,鼓勵和引導企業等社會力量積極參與農村養老服務,形成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市場運作的農村養老服務體系,保障農村養老服務供給。建立政府扶持引導、村集體組織建設、老年人自愿入住相互幫扶、社會廣泛支持的可持續發展模式,發揮村級互助養老服務設施前沿陣地作用,支持發展互助性養老。完善農村養老保障體系,建立健全農村老年人醫療保障制度,推進農村醫養康養結合,豐富老年精神文化產品供給,全面提升農村老年人幸福指數。 推進農村養老事業發展,是一項關乎民生福祉、社會穩定和國家發展的重大任務。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完善縣域統籌、城鄉協調、符合鄉情的農村養老服務體系,加快補齊農村養老服務短板,推動農村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為農村老年人創造幸福、安康的晚年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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