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過幾本有關城市書寫的書,個人認為羅海的《城市書:上海生活》在寫作方面有著自己的特色。寫作無論多么復雜,從根本上說,是屬于作者主體認識方法的具體體現。《城市書:上海生活》描述的是作者自己早年的生活經歷,是其曾經較長時間生活過的大都市上海,但此上海非彼上海。書中所描述的上海是改革開放前上個世紀六七十年代的“老上海”“舊上海”。于作者而言,書寫面臨的首要問題便是站在當下,如何認識評價已經過往的事,甚至是有些遙遠的事。更主要的是,這些事并非虛構,而是作者的自身經歷,是作者作為主體參與的一種存在。在時間上,不是一晃而過,短暫的一年兩年,而是長達數十年。長時間的浸潤,生活的歷練,許多都沉淀為作者的血脈個性,成為性格的構成部分。面對這樣的客觀存在,個體的書寫如果把握不準,很可能導致情感的恣意和泛濫,或者以當下要求歷史,或者加以假設聯想。凡此種種,都有可能使非虛構滑向虛構,模糊原本面貌,消解客觀事實。認識方法的正確與否,決定了書寫的導向、情感的向度。 認識方法的正確與否制約著書寫,而羅海的處理顯然是正確的。他的正確在于把歷史歸還給歷史,把客觀歸位于客觀,把環境還原給環境,使筆下的一切都是那個時代的自我呈現。仿佛作者只是一個引領者、一個導游,邊前行邊說,不因個人愛好而添加,不因個人不喜歡而削減。一切原原本本,原汁原味。這樣看上去似乎很容易,但在具體的寫作過程中穩扎穩打,顯然非易。這要求作者能夠做到對事物把握精準,入乎其內,出乎其外,還要有情感的適度滲入,不能淪為旁觀者。無疑,羅海在書寫中做到了,不只做到了,而且拿捏得恰到好處。他把過去放到過去,把人放到人當中。 “我母親不是個有趣的人,但是一個善良的人。” “王小波寫文章說,做人要做有趣的人。好像一個人不有趣是一種罪過。我讀到這個剛開始很慌恐,后來也就釋懷了。事有萬種,人有千樣,每個人都可提出他自己的要求,都可做他想做的人,但不能強求別人。”這是作者在《母親過去的蹤跡》寫到的。 這不只是對一個人的評價,也是一種個人成長過程的認知。心平氣和,并不以個人情感偏移,盡管是自己的母親,評價的尺度也是從一個人開始,而不是因為是自己的母親而情感鋪天蓋地。這種節制、這種客觀,以放在人的大尺度上的書寫,恰是作者認識方法在文字里的正確體現。因為反映了事物本質的東西,所以那個時代本身的色彩,那個時代本身的物質構成,那個時代人的精神趨向,那個時代的世道人心,也就構成了真正的文學。這樣的書寫內容,在作者的《床》《客廳》《買書》《去電影院看電影》等篇中都有著具體的展現。 作為書寫者,畢竟是生活在當下的。過去的是經歷,當下的是現實。時間已經跨越了近半個世紀,這近半個世紀中,國家經歷了改革開放,面貌煥然一新,物質極大的豐富,社會結構日趨多元化。因此,作者的寫作還給我們提供了另外的啟發:非虛構書寫,既要能夠入乎其里,又要能夠出乎其外,不夸大,不縮小,不隱諱,不藏匿。怎樣才能不偏不倚,這里就牽涉到在書寫中作者情感的節制。作者站在歷史發展、時代發展的高度,既回溯現實,又不為現實所困,適于中而游于外,既是建構,又是解構,既在解構,又在建構,所以在眾多的敘事中,作者的文字、作者的情感始終平淡溫和,不為事困,不為情困,筆力綿綿,事出而不濫,情至而不溢。 在寫作過程中,主體性活動是一個極強的過程,從材料的選擇到結構的布局,從構思的切入到文字的落實,從句子的排列到篇章的形成,作者的主觀能動性無時無刻不在其中活躍著。在寫作主體和寫作客體的雙向構建過程中,作者扮演著不同的角色,既是事件的經歷者,又是事件的目擊者,還是事件的敘述者。在事件的具體敘述、人物的具體刻畫中,作者是追憶者、是品評者、是書寫者,構成了多重的關系和循環往復的過程,出出進進,進進出出,如果作者的主體性認識稍有模糊,都有可能導致情感的泛濫,事件的溢出,使文章的書寫改變方向,遠離表達的初衷。而羅海在《城市書:上海生活》的書寫中,給我們提供了這種認識方法上的書寫,使得事件保持應有的原汁原味,情感舒緩沉穩,一個時代的物質世界、社會構成、階層曲線、風尚取向、人生沉浮,無不活靈活現,如在身邊,如在眼前。因個體的認識方法自始至終在其中主導著寫作的過程,所以沒有延伸的枝蔓。這一點尤其值得初入寫作途徑的作者去體味。 非虛構性的寫作,其難在于對實的把握,過猶不及。寫作者是否自始至終有著清醒的認識決定著文章的成敗。俄國著名文學理論家車爾尼雪夫斯基在談到寫作時,說過這樣一句話;“要是沒有把應當寫的東西經過明白而周到的思考,就不該動手寫。”顯然,羅海在寫作之前是把應當寫的東西“明白而周到的思考”過了,那就是對寫作對象的深入認識,用認識統一對象,通過書寫再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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