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喜歡飼養貓、狗、烏龜等可愛的小動物,給生活增添樂趣,但需要注意,有些動物不適合也不能家養。3月3日是世界野生動植物日,來賓市森林公安局提醒,飼養動物前,一定要了解是不是野生保護動物,來賓曾有人因飼養猴子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 2018年2月,市森林公安局根據群眾舉報,在城區發現女子姜某非法飼養猴子。經詢問,姜某在外地從事野生動物馴養多年,由于來賓沒有動物園,便想籌辦一家小型動物園。2017年12月初,姜某認識了網友“老貓”,對方稱可以幫她買到猴子。姜某明知自己未辦理相關動物馴養證且未經野生動物行政部門批準,仍前往南寧,以5000元的價格從“老貓”手上購買5只無合法來源證明的猴子。不久后,2只猴子由于年齡小、體質差,因病死亡。民警當場扣押2只死體幼猴及3只活體幼猴。 經鑒定,3只活體幼猴為靈長目動物豚尾猴;2只死體幼猴為靈長目動物,因形態特征不足,無法確定具體物種。經查,3只豚尾猴系《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中的國家一級保護動物。 2019年6月,一審興賓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姜某違反國家對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保護法規,非法收購國家重點保護的野生動物豚尾猴三只,情節特別嚴重,判有期徒刑10年,并處罰金5000元。 “在來賓,有時野外會出現猴子、野豬等野生動物,這些都是受法律保護的野生動物。”民警梁輝告訴記者,很多人把獼猴、象龜、輻射陸龜、蘇卡達陸龜、畫眉等動物當寵物飼養,其實,獼猴、畫眉、蘇卡達陸龜屬于國家二級保護動物,象龜、輻射陸龜屬于國家一級保護動物,不能非法買賣和飼養,否則將觸犯法律。 據森林公安部門統計,2017年至今,我市查處破獲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案件59起,打擊處理違法犯罪人員66人,清除、繳獲獵具和鳥網一批,收繳野生動物3826頭(只)、野生動物制品22件。其中,繳獲國家一級保護動物豚尾猴5只,救助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黃麂、草鸮、陽彩臂龜、池鷺等一批,放生紅嘴鳥、畫眉鳥、野生八哥等鳥類5000余只。 民警提醒,購買寵物前,一定要認清是否是保護動物,以免觸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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