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武宣縣轄區發生一起重型半掛牽引車與小型面包車發生碰撞,造成3人死亡的較大交通事故。3月2日,記者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了解到,經過調查,重型半掛牽引車所屬快運公司及其檢測公司存在管理、監管、培訓等問題,目前已移交相關部門處罰。 去年8月6日,臧某根駕駛桂G牌小型面包車(車上搭乘臧某德、甘某防)沿國道209線由武宣縣城往柳州市方向行駛,期間,臧某根超車越過道路中心線,與對向韋某金駕駛的桂R牌重型半掛牽引車發生碰撞,造成臧某根、臧某德當場死亡,甘某防經武宣縣人民醫院搶救無效于當日死亡,兩車不同程度損壞。 事故發生后,武宣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對該事故作出認定,臧某根因違法超車,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韋某金因駕駛的機動車制動系、行駛系不符合技術標準,承擔事故的次要責任。 隨后,基于此次事故中的車輛機件不符合安全技術標準、駕駛人安全意識不強、公司可能存在的安全管理問題等,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對該案啟動事故深度調查。 3月2日,記者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了解到,經過調查,此次事故中,重型半掛牽引車及重型平板自卸掛車所屬貴港市某快運有限公司,貴港市某機動車檢測有限公司對車輛進行安全技術檢驗,兩家公司均存在管理、監管、培訓等方面的疏漏。其中,貴港市某快運有限公司存在安全教育培訓工作不到位、落實GPS監控制度不到位等問題;貴港市某機動車檢測有限公司對該牽引車進行安全技術檢驗時,存在違規檢驗問題。 針對以上問題,交警支隊已責令相關企業整改疏漏,并將其移交相關部門依法處罰。目前,來賓市安委會已將案件調查的問題移交至貴港市安委會,由貴港市督促相關部門對上述兩家企業依法依規處理,并督促企業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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