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刊訊(記者 韋朗城 楊宇婷 通訊員 覃凡 羅熹)隨著網絡時代的發展,網戀早已不是什么新鮮事。和大多數戀愛一樣,網戀同樣有聚有散,不管結果如何都應以平常心正確對待。但有一男子卻因與網戀女友分手,一時想不開,竟用水果刀將網戀女友刺傷致死,造成無法挽回的后果。8月14日,這起因網戀而引起的惡性殺人案在來賓市中級人民法院進行公開審理。
2018年11月,孫某在浙江杭州做生意期間,通過網絡結識被害人黃某(貴州籍人)。經過一段時間的網聊,兩人于2019年3月在南京“奔現”,成為戀人。8個月后,兩人因瑣事爭吵,孫某提出分手,黃某應允。但過了一段時間后,心生悔意的孫某向黃某求和,黃某未答應。之后,孫某繼續以各種方式糾纏黃某,黃某不予理睬,并將戀愛期間所產生的約7000元費用通過網絡轉賬給孫某。
2019年12月,孫某到來賓市尋找黃某,想向黃某討說法。今年3月的一天,孫某發現黃某和朋友從市區迎賓廣場某超市購物出來,便立即尾隨她們。當走到柳來路附近時,孫某突然沖上前用水果刀刺向黃某。周圍的路人見狀,立馬沖上前將孫某制服,并撥打110報警。趕來的民警將孫某抓獲,而黃某因傷勢過重,經醫院搶救無效于當日死亡。
公訴機關認為,孫某的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應該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在法庭最后陳述中,孫某對自己的行為表示懺悔,不該因愛生恨沖動行兇,謀害他人。
據悉,該案經合議案審議后,將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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