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賓日報綜合消息 7月17日,記者從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獲悉,該廳與自治區財政廳聯合印發《關于2020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總體調漲水平為2019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即我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46元。
根據《通知》,此次養老金調整范圍為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含2019年12月按規定核定基本養老金并從2020年1月起按月發放基本養老金的人員)。
在定額調整中,我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46元。在此基礎上,第二項調整標準為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一年(累計繳費月數換算為年,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1.9元,同時,按本人2019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每月再增加1.2%。
第三項調整標準向70周歲以上老人傾斜。《通知》指出,對截至2019年12月(含當月)滿7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5元;超過70周歲的每增長1周歲(不滿1周歲的按1周歲計算),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退休人員年齡認定以本人退休或領取基本養老金時認定的出生年、月為準。
此次調整養老金標準依舊充分照顧艱苦邊遠地區。根據《通知》,對2019年12月前在我區艱苦邊遠地區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8元。此外,《通知》還明確規定,對于企業退休軍轉干部,在按上述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后月應發基本養老金未達到2743元的,按月基本養老金2743元計發。
《通知》要求,本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從2020年1月1日起執行,并在2020年7月底前發放到位,不得拖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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