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承租人: 鑒于我公司與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來賓分行(下稱“債權銀行”)簽署了《應收賬款(收費權)質押合同》,根據該合同,我公司將下列應收賬款質押給債權銀行,特向貴承租人發出本質押通知書。 一、約定的應收賬款質押給債權銀行 廣西來賓恒達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與來賓市紅河國有資產運營有限公司簽訂的《公共租賃住房經營權轉讓合同》項下的應收賬款。 二、貴承租人確認并同意 1.我公司將按照上述基礎交易合同履行合同約定義務,貴承租人對上述應收賬款的真實性、有效性無異議。 2.貴承租人同意我公司將上述應收賬款質押給債權銀行,債權銀行作為質權人有權要求貴承租人履行付款義務。貴承租人向債權銀行付款即為相應履行貴承租人對我公司的付款義務。 3.我公司為該質押應收賬款的唯一收款人,貴承租人在收到本通知書前,未收到任何有關應收賬款質押、擔保或轉讓的通知書。 4.貴承租人在上述交易合同項下的應收賬款將全部付款至以下質押應收賬款回款專用賬戶: 戶名:廣西來賓恒達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賬號:45050162795800000855 開戶銀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來賓城北支行。 5.上述交易合同約定的收款賬戶若與上述專用賬戶不一致,則于本通知發出之日立即停止使用。未經債權銀行實現書面同意,貴承租人不將上述應收賬款付至上述回款專用賬戶以外的其他賬戶。 6.未經債權銀行事先書面同意,貴承租人將不采取現金或轉賬方式以外的結算方式。 ? 廣西來賓恒達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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