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刊訊(通訊員 羅克觀)4月20日,興賓區城廂鎮岜寧村村民黃某因跟隨部分村民到“鳳凰嶺”參與阻攔合法砍樹,日前已接到市公安局興賓分局送達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目前,黃某被行政拘留8日。
據了解,“鳳凰嶺”位于興賓區城廂鎮五香村委中屯村與福隆村委岜寧村交界處,該嶺地原為中屯村與岜寧村糾紛爭議地。經興賓區法院一審和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判決,廣西高級人民法院于2018年12月作出終審判決:維持興政處〔2017〕11號文件的處理決定,確認此爭議地面積約165畝土地權屬岜寧村集體所有,爭議地范圍內的林木為中屯村集體所有,限中屯村自本行政處理決定生效之日起10個月內把此范圍內的林木處理完畢,將土地退還給岜寧村;確認爭議地面積約75畝土地、林木權屬屬中屯村集體所有。
今年3月,“鳳凰嶺”經營承包者肖某依法辦理林木砍伐手續,于4月6日組織民工進入林場砍樹。7日中午,岜寧村20多名村民到現場恐嚇威脅工人,要求正在搭棚的工人立即撤離,不準砍樹。工頭立即向城廂派出所報警,城廂派出所民警立即前往事發地進行處置。4月10日,伐木工人開始砍樹。19日下午17時,肖某準備將木頭往外運輸,不料受到岜寧村20多名村民惡意攔截,強行圍堵,肖某隨即電話報警。
接警后,城廂鎮黨委、政府立即調集相關人員會同城廂派出所第一時間趕到事發現場,與村干部一起對岜寧村村民開展勸說疏導工作。但岜寧村村民依舊擾亂秩序,致使思想化解工作無果,事態僵持。20日上午,岜寧村10多名老人與婦女趕往現場與村民繼續攔截運樹車輛。
經報告興賓區委、區政府,該區主要領導迅速作出批示:請興賓區公安分局速審,涉及黑惡勢力的堅決依法打擊。
接到指令后,興賓分局快速作出反應,調集防暴大隊、森林公安70多人,于20日上午9時趕到事發現場,解救被圍困人員與車輛,并當場傳喚參與攔車的岜寧村村民22人,現場教育釋放被蒙蔽的老人和婦女14人,事態得以平息。
經審訊,廖某、黃某、張某等11人涉嫌擾亂單位生產經營秩序,興賓分局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有關規定,視情節輕重,分別處予5-10日行政拘留。目前,該案件仍在偵辦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