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賓網-來賓日報訊(記者 唐毓欽 通訊員 韋曉玲 楊帆)4月19日上午,興賓區人民法院對被告人韋某危險駕駛罪一案進行集中公開庭審并當庭宣判。此外,當天法院還對前期開庭審理的37件危險駕駛案公開宣判。
2月28日23時,被告人韋某酒后駕駛小型轎車行駛至城區新興路與合山路交叉路口處時,被執勤交警當場查獲。經司法鑒定中心鑒定:案發時韋某的血液酒精含量為201mg/100ml,系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經審理,法院依法對被告人韋某判處拘役三個月,并處罰金五千元。
當天上午,該院還對一批醉酒駕駛機動車、嚴重超員等危險駕駛案集中宣判。37名被告人均以危險駕駛罪被判處拘役2個月至5個月拘役,并處罰金人民幣3000元至6000元不等。
據該院刑事庭副庭長羅杰介紹,當天宣判的危險駕駛罪案件,多為因醉駕而涉嫌危險駕駛的刑事犯罪,對社會危害較大。因此,在量刑方面,審判機關會根據案情對被告人判處拘役和罰金。“如果危險駕駛行為同時構成交通肇事罪或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還會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羅杰說。
據悉,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始終堅持日常嚴管與集中整治相結合;源頭勸導與嚴格執法相結合;廣泛宣傳與曝光懲戒相結合,形成白天黑夜不間斷、城鄉高速全覆蓋、警民社會共整治的酒駕、醉駕長效綜合治理機制。今年以來,交警支隊共查獲酒駕違法行為1193起,其中醉駕違法行為284起,醉駕查獲率居全區首位。而此次集中公開宣判38起危險駕駛案件,也屬全區首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