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賓網--晚刊訊(記者 莫岑 通訊員 吳若謙)記者昨日從市公安局了解到,除夕以來,城區共有3人因違反市政府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相關規定,受到處罰。 “3起違反‘禁燃令’的行為發生在除夕晚上至年初一凌晨。”據市公安局城西派出所副所長韋永巍介紹,大年初一凌晨1時許,派出所民警巡邏時發現轄區內有群眾違規燃放煙花爆竹,于是聯合市公安局城警支隊六大隊,先后在城區星宇路一民房樓頂和長梅路一自建樓房門口將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黃某和莫某查獲,并傳喚至城西派出所進一步處理。 據黃某、莫某交代,他們之所以違規“放炮”,是想要討個吉利。在民警的批評教育下,兩人充分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主動接受公安機關處罰。最終,根據市人民政府《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以及《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相關規定,黃某、莫某被處以200元罰款。 另外,除夕晚上8時30分許,市公安局來華派出所民警在城區之江路和鐵北路交叉路口發現一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父子。在民警的教育下,當事人認識到自己的錯誤,愿意接受處罰。 記者了解到,與往年相比,我市今年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案件大幅下降。截至目前,城區共有3人被處罰,武宣縣有2人被處罰。 “年前,我們對‘禁燃令’進行了廣泛宣傳。”市公安局宣傳科民警告訴記者,為加強春節期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力度,他們開展大喇叭宣傳全體總動員,利用無人機、巡邏車、宣傳車等宣傳工具,在人群密集的住宅小區、商業區、街道等循環廣播喊話,同時開展查處在禁燃區燃放煙花爆竹的專項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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