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楊宇婷 通訊員 覃凡)“真是太謝謝你們了,如果沒有你們幫忙,都不知道什么時候才能拿到這些欠款……”12月2日上午,中原軌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原軌道公司”)股東之一王先生不遠萬里,從安徽奔波1400多公里到來賓,給市中級人民法院的法官送來一面錦旗,表達感激之情。
今年7月,在一起原告為中原軌道公司,被告為邦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華邦建設”)和廣西桂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下稱“廣西桂和”)的案件中,華邦建設、廣西桂和被判支付及返還中原軌道公司1662.3萬余元。
今年8至9月,中原軌道公司作為被告的另外兩個案子先后宣判,要求該公司支付各類款項共計1399.8萬余元。錢執行不到,該公司就沒有辦法支付欠款。作為申請執行人代表的王先生于9月14日,向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該案標的較大,法律關系錯綜復雜,牽涉方面較多。為此,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局將該案交由執行經驗豐富的法官溫蘭洪辦理。通過梳理,溫蘭洪發現華邦建設是該執行案件的關鍵。1662.3萬余元的執行標的,該公司就占了1654.8萬余元。他當即通過網上查詢系統,查詢到華邦建設賬上有充足的余額,便通過執行查控系統將執行款足額凍結。未料華邦建設向市中級人民法院發來執行異議申請書,提出上海靜安區人民法院向該公司送達《協助執行通知書》,要求停止履行中原軌道公司的申請。
這是怎么回事?溫蘭洪旋即了解到,中原軌道公司在上海靜安區人民法院作為被告的案件,對方同樣申請了執行;同時,該公司在賀州市昭平縣人民法院作為被告的案子,也申請了執行。
隨后,溫蘭洪先后給華邦建設、廣西桂和做思想工作,并與上海靜安區人民法院、昭平縣人民法院執行局溝通案件執行問題,確保涉及案件順利執行。
經過說理溝通,中原軌道公司和華邦建設于10月13日達成和解,華邦建設和廣西桂和也于10月將執行款陸續打到指定賬戶上。至此,上海靜安區人民法院、賀州昭平縣人民法院所關聯的執行案件一并圓滿執結,兩法院對我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局實干擔當的工作作風表示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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