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賓網-來賓日報訊(記者 唐毓欽 通訊員 李晨)7月21日,記者從象州縣看守所獲悉,一名考生為順利拿到駕照動起“歪腦筋”,隨后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
7月18日上午10時,來賓市馬坪訓考中心科目一考試現場,考試員在考試過程中發現考生盧某平與身份證照片相差甚遠,遂對其進行詢問,發現實際考試人員名為盧某寧,考試員立即向馬坪派出所報警。派出所民警到達后,經詢問得知是一名為李某的中介帶盧某寧過來參加考試,派出所立即對李某居住的賓館搜查,但已找不到李某,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
據了解,《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五條規定,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條后增加一條,作為第二百八十四條之一: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