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時45分,金秀中隊消防員到達現場。此時,現場濃煙滾滾,氣味刺鼻,火勢正處于發展階段后期,可燃物的揮發物質不斷減少,整個車身已經被燒得面目全非,但郵箱仍有爆炸的可能,車主非常焦急。由于事故現場緊鄰學校,周圍有大量圍觀群眾,情況十分危急。指揮員根據現場情況立即下達作戰命令:設置警戒線,防止圍觀群眾靠近火場發生危險:滅火組出單干線出一支泡沫水槍對事故車輛進行冷卻滅火。
經過大約15分鐘的緊張撲救,明火被成功撲滅。為防止車輛再次起火,消防員對車輛進行反復的冷卻降溫,直到車輛沒有煙霧冒出,才停止出水。最后,中隊消防員還對起火車輛進行了仔細的排查,確保無復燃跡象。

事故車輛
據車主反應,該車輛在行駛過程中自燃,起火部位位于車輛后座放置的農用噴藥機,燃燒物質主要有內飾、發動機、輪胎等。且由于車上未配備有滅火器,所以在火災初期沒有得到及時處理,導致釀成大禍。
在此,提醒廣大車主朋友,高溫天里,停放或行駛在外的車輛容易“上火”,自燃事件時有發生,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著想,車上必須配備滅火器。駕駛員發現汽車有異味或冒煙時,應及時用滅火器撲救,否則見到明火再去滅,即使使用容積再大的滅火器效果也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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