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委員會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推動工業高質量發展的決定》(桂發〔2018〕11號)精神,堅持強龍頭、補鏈條、聚集群,加快新舊動能轉換,推動全市工業穩增長、高質量發展,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推動規上工業企業做大做強和加快培育工業企業上規各十條措施(簡稱工業發展“雙十條”措施)。 一、規上工業企業做大做強(含企業解困)十條措施 (一)建立工業發展上臺階獎勵機制。設置企業獎勵資金,對符合下列條件的工業企業,按照有關規定給予企業主要負責人資金獎勵。因違反環保、安全等國家有關政策,被“一票否決”的,不給予獎勵。 對當年工業主營業務收入首次上新臺階并實現稅款入庫超過檔次獎勵資金的企業,按以下檔次獎勵標準給予獎勵: 當年首次實現工業主營業務收入1~5億元(超1億元,含5億元)的,獎勵1~5萬元。 當年首次實現工業主營業務收入5~10億元(超5億,含10億元)的,獎勵5~10萬元。 以此類推,工業主營業務收入超過1億元的,每5億元為一個檔次,按1億元獎勵1萬元標準給予獎勵。企業當年實現工業總產值增長基數以該企業歷史最好水平為準。對工業主營業務收入首次突破100億元以上的企業,由市人民政府另行確定獎勵標準。 〔責任單位:市工信委、財政局、稅務局,各縣(市、區)、園區〕 (二)實行稅收優惠支持。認真貫徹落實《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進一步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桂政發〔2010〕76號)等各項政策,用好用足用活現行各項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稅收優惠政策,依法給予企業和項目最大限度的扶持。設立相應專項資金,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符合我市產業發展規劃的企業(項目),其上繳的各項稅收中屬市本級財政所得部分,自產生主營業務收入當年起,3年內按不低于30%的比例作為企業發展基金,屬于高新技術企業和當年新上規上企業的延期至5年。 〔責任單位:市工信委、稅務局、財政局,各縣(市、區)、園區〕 (三)支持企業拓寬融資渠道。鼓勵內外資企業依法依規在主板、中小企業板、創業板上市,在新三板掛牌,支持企業通過發行企業債券、公司債券、可轉換債券和運用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進行融資。企業申報上市掛牌財政補助獎勵,按照企業上市掛牌不同階段給予政策規定的補助和獎勵支持。通過市級平臺擔保等,拓寬融資渠道,解決企業資金短缺問題。 〔責任單位:市金融辦、工信委、財政局,各縣(市、區)、園區〕 (四)加大工業技改投資力度。鼓勵和支持中小型企業積極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裝備,加快推進企業技改和產業轉型升級。通過產業投資基金,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工業技改投資項目,年度生產性設備投入達到100萬元以上的,按設備投入額1年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無銀行貸款的視同貸款)給予一次性貼息補助,市縣兩級最高各補助50%;對生產性設備投入達到100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的科技型中小企業,按照當年貼息額度連續補助2年。單個企業市縣兩級補助合計不超過500萬元。 〔責任單位:市工信委、財政局,各縣(市、區)、園區〕 (五)推進產業入園聚集發展。加強與知名商業協會、行業協會、專業機構合作,采取“政府主導,企業化運營”等模式,合作共建專業特色園區,實現產業集群發展。特別要整合小、散木材加工廠,建設木材加工產業園;著力推進農產品加工企業入園或進駐標準廠房生產,實現“抱團取暖”發展壯大。對退城入園企業原工業用地改變為商業用地符合城市規劃要求的,由市政府收回并按有關規定給予原用地企業補償,土地收回后重新以招拍掛方式出讓。 〔責任單位:市工信委、投促局、財政局、國土資源局,各縣(市、區)、園區〕 (六)建立健全服務規上企業長效機制。建立和完善市、縣和部門領導聯系服務規上企業、“縣長服務企業日”、全市工信系統干部職工聯系服務工作機制,實現全市規上企業聯系服務全覆蓋。各縣(市、區)政府、園區管委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和主管部門領導每年深入每家規上企業不少于2次,對企業提出的問題要做到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音。 〔責任單位:市工信委,各縣(市、區)、園區〕 (七)強化要素保障。全市土地供應年度計劃中不低于20%用于工業項目,各縣(市、區)年度新增建設用地指標不低于30%用于工業園區,園區建設用地不低于50%用于工業項目。工業用地可按最低價標準確定出讓地價;工業項目改擴建增加容積率的,不增收土地出讓金。加大園區基礎設施投入,不斷強化硬環境支撐。加大服務管理,確保制糖、有色冶金等傳統產業優化升級項目以及農產品深加工、高新技術、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壯大項目水、電、煤、氣、運等生產要素的保障供給。 〔責任單位:市工信委、國土資源局、來賓供電局,各縣(市、區)、園區〕 (八)強化招商項目合同約束。督促企業嚴格履行投資合同中明確單位面積投資強度和產出稅收。未按照合同開展二期、三期等項目建設的,依法依規收回已供用地。 〔責任單位:市投促局、工信委、國土資源局、法制辦,各縣(市、區)、園區〕 (九)促進困難企業扭虧增盈。加大困難企業解困力度,嚴控企業虧損額、虧損面。切實服務好成長型企業、優質企業,彌補困難企業造成的虧損度。各縣(市、區)、園區工業企業虧損率要逐年逐月降低(至多個別月持平), 2019年底要降至全區平均水平以下。企業虧損率指標實行紅黑榜通報。 〔責任單位:市工信委、稅務局、財政局、統計局(數據提供單位),各縣(市、區)、園區〕 (十)限制企業停產減產。針對停產半停產企業進行分類幫扶,聚焦市場因素、資金困難、環保、季節性停產、去產能、經營管理不善等因素,逐個排查原因,采取“一企一策”等措施,促進企業復產、達產、滿產。各縣(市、區)、園區工業企業停產率(不含季節性停產企業)、減產率、負增長20%以上企業占比要逐年逐月降低(至多個別月持平), 2019年底要降至全區平均水平以下。限制企業停產減產情況實行紅黑榜通報。 〔責任單位:市工信委、政府督查室、績效辦、統計局(數據提供單位),各縣(市、區)、園區〕 二、培育企業上規入統十條措施 (一)實施企業梯次培育行動。以工商、稅務等部門的相關數據為基礎,加強調研摸排,篩選建立重點培育企業庫,培育引導創新能力強、成長性好的小微企業上規入統;支持個體工商戶轉企和鼓勵小微工業企業重組上規升級;加大工業企業招商力度,擴大培規企業增量。加大培規服務力度,各縣(市、區)政府、園區管委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和主管部門領導每季度深入每家培規企業開展服務不少于1次。 興賓區、象州縣、武宣縣、河南工業園區每年納入重點企業培育庫企業5家以上,培育企業上規4家以上;忻城縣、金秀縣、合山市每年納入重點企業培育庫企業4家以上,培育企業上規2家以上;來華管理區(來賓高新區)每年納入重點企業培育庫企業4家以上,培育企業上規3家以上。采取措施防止企業退庫,各縣(市、區)、園區規上企業總數要逐年增加。培育企業上規情況實行紅黑榜通報。 〔責任單位:市工信委、工商局、稅務局、政府督查室、績效辦、統計局(數據提供單位),各縣(市、區)、園區〕 (二)實施企業上規模獎勵。每年評選獎勵1次,獎勵評選辦法參照《來賓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來賓市扶持培育“四上”企業試行辦法的通知》(來政發〔2018〕11號)執行。 〔責任單位:市工信委、統計局、財政局,各縣(市、區)、園區〕 (三)強化政策優惠扶持。設置相應專項資金,在社保費、稅費和財政獎勵上給予支持,原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為企業的,其應繳社會保險費率按國家和自治區現行政策執行。加強監督檢查,確保各項減費降負政策落實到位。 〔責任單位:市工信委、稅務局、發改委、財政局、人社局、工商局、政府督查室,各縣(市、區)、園區〕 (四)積極幫助提升融資規模。開展銀企對接服務活動,做好企業融資服務。落實自治區、來賓市關于降低中小企業貸款利率、融資擔保機構擔保費等政策。把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對“小升規”及培育對象企業提供擔保情況,作為市級擔保風險補償資金申報的重要依據;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為培育上規對象企業提供融資擔保的,經審計核實后,在市級風險補償資金結算時,按其有效擔保額的150%計算。 〔責任單位:市金融辦、工信委、財政局,各縣(市、區)、園區〕 (五)強化工業招商培規。通過下達企業上規入統任務,倒逼各縣(市、區)、園區“大招商、招大商、招強商”。工業招商項目要以上規入統、有稅收有效益為導向和標準,力爭當年簽約當年開工次年上規入統。鼓勵企業圍繞自身發展,緊盯產業鏈上的重點企業開展以商招商,并按照市級相關招商獎勵政策給予獎勵。 (責任單位:市投促局、工信委,各縣(市、區)、園區) (六)加大標準廠房企業培規入統力度。制訂“騰籠換鳥”計劃,逐步清出標準廠房效益低下、難以培規企業,騰出空間引入效益好、質量高的企業,進一步加大標準廠房企業培規入統力度。 〔責任單位:市工信委,各縣(市、區)、園區〕 (七)出臺企業統計員補貼政策。給予規上工業企業統計員每人每月200元補貼。在2018年、2019年統計工作規范化建設中驗收達標,再按政策給予補貼。 〔責任單位:市工信委、統計局、財政局,各縣(市、區)、園區〕 (八)對規下企業限制要素供應。新增土地、排放、能耗等指標供應,原則上須為規上企業,但承諾2年內上規且上年度主營業務收入在1200萬元以上和實繳稅金60萬元以上的“小升規”培育企業,符合工業園區(開發區)入園有關條件的,優先給予指標安排。 〔責任單位:市工信委、國土資源局,各縣(市、區)、園區〕 (九)推動項目盡快投產達產實現上規模。落實各縣(市、區)、園區主體責任,全程負責項目研判、簽約、開工建設、投產見效等過程的把關,提升項目服務精細化水平,定期召開項目建設協調會,協調解決項目建設中遇到的問題。力爭每年竣工投產的億元以上工業項目12個以上。 〔責任單位:市投促局、工信委、重大辦,各縣(市、區)、園區〕 (十)加大對應上規而未上規企業的執法力度。對應上規而未上規的工業企業,工信、工商、人社等部門將根據企業用工、用電、排放以及產銷、進出庫等情況開展執法,依法依規處置。 〔責任單位:市工信委、工商局、人社局,各縣(市、區)、園區〕 三、其他 本工業發展“雙十條”措施自2019年1月1日起實施。責任單位排第一的為牽頭單位,要組織其他責任單位結合實際進一步細化有關措施,出臺具體實施方案,確保各條措施落實到位。市本級其他支持經濟發展的相關政策與本政策措施重復的,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則執行。文中所涉及到的獎勵、補貼、扶持政策,均按企業歸屬地財政關系,由當地財政負擔。市政府督查室要定期監督措施落實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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