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 X450000201807080079 | 反映南泗鄉下莫村村民陳某,未經村民小組及村委同意擅自在水庫堤壩上修建養豬場,從事養豬、養魚,將豬糞污水排入水庫內,污染水庫。訴求:1、組織開展對環境污染源調查測評;2、限期責令陳某拆除養豬場并平整場地。 | 來賓市興賓區 | 水 | 經調查,陳某于2005年與南泗鄉下莫村村民小組簽訂池塘及池塘周邊土地使用合同,現用于養豬、養魚。舉報內容所稱的水庫實際為該村集體魚塘(群眾稱為水壩,最高蓄水面積40畝左右,目前蓄水面積約12畝)。 2018年6月20日,興賓區南泗鄉人民政府在排查整治中發現,陳某在下莫村池塘邊養有80多頭生豬,糞水直排魚塘。工作組當場責令其立即停止污染行為,下發限期整改通知,要求其在6月底前轉移生豬,完善糞污設施,清理糞污、用益生菌除臭消毒。7月2日,陳某已將生豬全部轉移,并完成清理欄舍和化糞池建設工作。7月12日,工作組現場核查發現,業主已清理完豬糞尿并用益生菌除臭消毒,已將糞水排入新建密閉化糞池中。 | 部分屬實 | 興賓區工作組已責令業主限期自行拆除。下一步,一是督促陳某自行拆除養豬場,若拒不進行拆除將依法依規進行強制拆除;二是由南泗鄉人民政府對魚塘污染問題進行治理。 | 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