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遠親不如近鄰,鄰里和睦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但興賓區南泗鄉的麥某卻偏偏打起了鄰居的主意。他在幫助鄰居注冊微信賬號時,悄悄記下鄰居的微信支付密碼,而后盜取了鄰居賬號里的2萬多元。
2017年8月,麥某以鄰居黃某的孩子方便匯錢回家為由,熱情主動地幫其注冊了一個微信號,并綁定了銀行卡,而麥某則悄悄記下了黃某的支付密碼。在之后的兩個月間,麥某多次私自登錄黃某的微信賬號,將其微信中的錢轉到自己的銀行卡里,或是通過微信紅包支付消費,先后16次共盜取人民幣21100元。
同年10月中旬,黃某到銀行查看卡里的存款時,被銀行工作人員告知卡中無錢可取,于是急忙到派出所報案。麥某在得知黃某報案后,主動退賠被害人全部經濟損失并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
今年3月底,鑒于被告人麥某有自首情節,且退賠了被害人的全部經濟損失,法院對其給予酌情從輕處罰,以盜竊罪判處被告人麥某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八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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