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4月1日從象州縣公安局了解到,該局前幾日抓獲了兩個打“微信支付”主意的男子,他們通過偽造店家“微信二維碼”,到店里進行消費,騙走店主的商品。
據寺村派出所所長韋佳明介紹,3月20日14時,寺村鎮居民周先生到派出所報警稱,有一名中年男子到其商店里買東西,以微信支付的形式購買了兩條價值約1000元的香煙,可當男子離開后他才發現,支付款并沒有進入他的微信錢包,他意識到可能被騙了。周先生還提供了一條線索,當時該男子駕駛的是一輛灰色日產越野車。
該所民警立即調取周先生商店附近各個出入路口的視頻監控錄像尋找嫌疑車輛,并與相關部門聯系,對嫌疑車輛的行動軌跡進行追蹤,發現該車早已離開了象州境內。辦案民警認為,嫌疑人肯定會再次進入象州境內作案,便繼續進行監控。3月26日12時,嫌疑車輛果真再次進入象州縣,得到這一消息后,該所立即組織民警進行跟蹤并展開布控。當天14時,該車輛在象州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附近停靠,經民警伏擊守候,待嫌疑人再次作案之時,當場將涉案人員陳某福、蔡某海抓獲。
陳某福供述,作案前,他們中的一人會假裝到目標商店里購物,獲取到店家的二維碼后,立即返回車上,偽造店家二維碼,然后讓另一個人拿著兩臺手機到店里消費。進行微信支付時,趁店家不注意,用自己的一個微信掃描偽造店家的微信,再把支付成功界面給店家看,但其實這筆錢只是從騙子的一個微信錢包進了另一個錢包而已,他們利用的就是店家的粗心大意。
陳某福、蔡某海的行為已構成詐騙,目前象州縣公安局已依法對陳某福、蔡某海分別處以行政拘留15日并處罰款1000元,行政拘留10日并處罰款500元的處罰,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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