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刊訊(記者 吳清文 通訊員 金翠群 方良帥 周輝)經金秀瑤族自治縣縣委、縣政府、縣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領導小組研究決定,6月4日,金秀縣政法委組織公、檢、司、法及林業、消防、醫療、桐木鎮政府等部門,強制執行一起涉及63畝林地的糾紛案件。
2017年3月,金秀縣桐木鎮古院村那堂屯以該鎮那馬村龍正屯強占本村集體土地為由,將其訴至法院。金秀法院于2017年4月公開開庭審理該案。經審理查明,原、被告之間的林地糾紛可追溯至上世紀70年代,為此還發生過多次群體性械斗事件。
2015年8月,金秀縣政府對原、被告的土地權屬爭議作出處理決定書,確認原、被告所爭議的圓嶺91畝(不含已持有林權證的兩宗土地面積共44.05畝)林權、林地權屬被告所有,百合嶺63畝林權、林地權屬原告所有。
被告不服,遂向上級政府申請復議。同年12月10日,市政府作出《來賓市人民政府行政復議決定書》,維持金秀縣政府作出的處理決定書?,F該復議決定已發生法律效力,但被告仍然侵占原告的百合嶺土地,以致雙方涉訴。
經法院主持調解,雙方當事人自愿達成協議:被告龍正屯定于2017年10月6日前自行清除百合嶺土地面積63畝內的果樹、林木及農作物,并將該土地交還原告那堂屯;如被告逾期不履行上述義務,原告有權自行處置百合嶺土地上的果樹、林木及農作物,或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調解生效后,龍正屯村民仍拒不履行調解協議,繼續強占使用該土地。期間,金秀縣政法多家單位合議,提出一個雙贏方案,即龍正屯村民集體以土地租賃的形式租用所占用的土地,向那堂屯村民集體交付租金。法院召集雙方代表溝通“租地”事宜,遭龍正屯村民集體拒絕,堅決不歸還強占之地。
金秀法院執行局調查后了解到,因該案涉及兩屯113戶近530人,涉及已種植砂糖橘等經濟作物林地面積63畝(果樹將到成熟期),案情重大,情況復雜,單靠法院警力開展執行,極易再次出現群體性械斗事件。
經金秀縣委、縣政府、縣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領導小組研究決定,組織相關部門對拒不執行法律已生效的裁決土地糾紛一案開展專項打擊,依法維護法律的尊嚴。
6月4日,烈日炎炎,機器轟鳴,在金秀縣桐木鎮那堂屯與龍正屯之間的百合嶺林地上,6臺大型鏟車、挖掘機進場清理,4個小時便將涉案土地清理平整完畢,這起40余年的林地糾紛恩怨落下帷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