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以來,合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在轄區重要路段、重點區域開展條例宣傳,針對違法低速四輪電動車開展車輛整治宣傳行動,并深入源頭走訪商家,消除安全隱患。當日執法中,一輛“老年代步車”的駕駛人受到交警警告。據介紹,首次警告記錄會存檔,若再次違法上路,駕駛人需到公安機關接受進一步處理。(8月16日《來賓晚刊》)
老年代步車作為城市交通的補充工具,在方便出行中起到了一定的積極作用,成為老年人接送孫兒上下學、外出購物、游玩的“得力助手”。雖說費用低廉、駕駛方便,但由于既沒掛牌照,也沒上保險,加上一些車輛屬于非法組裝,在“跑得快”中暗藏著極大安全隱患,可謂是現實版的“步步驚心”。
規范老年代步車的管理,保障的是交通安全,維護的是老年人權益,這樣的“剎車”已成為當務之急。可是,在用嚴格的監管制度禁止老年代步車“橫沖直撞”之后,如果后續服務不跟上、出行條件不改善,不僅難以真正管到位,還會引發社會矛盾,更無法消除老年人與執法者玩“貓捉老鼠”的現狀。
筆者認為,堵疏結合管好老年代步車雖是小事,卻考驗著管理者的行政智慧。從當前來看,管理者在對老年代步車說“不”的同時,更應通過完善公共出行服務平臺,切實保障好老年人的出行權益,滿足他們多樣化的交通出行需求。一是要持續實施公交優先戰略,著力在交通運營線路優化和班次加密等方面狠下功夫;二是要加快校車運營的全覆蓋,從源頭上解決老年人接送孩子上下學的煩憂;三是要加快城市商業、體育、娛樂等公共服務圈的建設,讓老年人通過步行就可享受到便捷生活。只有將這些措施都做到位,老年人的出行才更快捷、生活更便利,誰還會對無牌、無證、無保障的老年代步車戀戀不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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