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自治區物價局下發《關于清理規范電網和轉供電環節收費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取消電網企業收取的包括電卡補辦工本費等部分壟斷性服務收費項目,全面清理規范電網和轉供電環節的不合理加價行為,并限時退還臨時接電費,引起社會廣泛關注。
據悉,《通知》要求取消的部分壟斷性收費項目包括:電網企業向電力用戶收取的變電站間隔占用費、計量裝置校驗費、電力負荷管理終端設備費等項目;可納入供電基本服務的電卡補辦工本費、復電費、更名過戶費以及與之服務內容相似的其他壟斷性收費項目。不過,當電網企業已為電力用戶提供計量裝置校驗、復電服務超過3次且不屬于電網企業責任時,相關費用應當由用戶承擔。
那么,我市對于《通知》要求的實施情況如何呢?8月17日,記者就此采訪了南方電網來賓供電局市場營銷部副主任梁誼晉。據介紹,《通知》取消的部分壟斷性收費項目該局早已不收取,目前他們主要的工作放在全面清理規范轉供電環節的不合理加價行為,目前正在制定工作方案。
《通知》要求,存在以總表形式向電力企業申請報裝、向用戶供電的商業綜合體、產業園區、物業公司、寫字樓、農場等用電單位轉供電環節亂加價行為的,應當按時清理規范。同時還明確,從今年11月1日起,廣西區內商業綜合體、產業園區、物業、寫字樓、農場等轉供電主體,應按電壓等級及對應的自治區目錄銷售電價收取終端用戶電費,實現終端用戶用電單獨計量;轉供電主體應與終端用戶需合理分攤公用設施用電和損耗電費。
梁誼晉介紹,我市的轉供電主體主要是商業綜合體、寫字樓、物業公司,該局將全力配合物價部門做好相關的梳理工作。對于具備改造為一戶一表的電力用戶,將盡快實現直接供電,并按照目錄銷售電價結算;對于不具備直接供電條件的用戶,將繼續實行轉供電。“這部分電價我們將嚴格按照文件精神執行,并在此基礎上按照國家和自治區政策要求,利用3個月過渡期對轉供電加價收費行為開展自查自糾,修訂完善合同內容,重新規范清算電價和收費行為。”梁誼晉說。
此外,《通知》還規定在2018年8月底前,各電網企業要全部退還已向電力用戶收取的臨時接電費。
“我們一直在做退費工作。”梁誼晉說,他們已通過營業網點、媒體、手機短信等方式發布公告,讓用戶前往營業廳辦理退費。截至目前,已退還700多萬元的電費,還剩下300多萬元尚未退完。
8月20日,記者從市物價局獲悉,該局作為主管部門將督促供電部門做好各項相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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