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本報B版以《林場近50噸化肥“失蹤”警方追蹤10個月追回10多噸》為題,報道了一起盜竊國有林場化肥案件,引起讀者廣泛關注。近日,興賓區檢察院對此案中的4名犯罪嫌疑人作出批捕決定,至此,該案已有7人被獲準批捕。此外,記者還了解到,該案涉案人員中竟有5對是夫妻關系,而他們的作案目的竟是為了400元的“工錢”。
去年3月31日晚,趙某海(已逮捕)和徐某平等來到興賓區鐵帽山林場,利用兩輛大貨車將存放在倉庫里的近50噸化肥盜走。今年1月31日,犯罪嫌疑人趙某海、潘某育、韋某貫等人被公安機關抓獲,并對盜竊化肥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3月16日,徐某平、趙某又、韋某、趙某煉等人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并如實供述盜竊化肥的事實。經來賓市價格認證中心進行價格鑒定,被盜化肥價值人民幣105435元。
據犯罪嫌疑人徐某平供述:2017年3月底的一天,他和妻子盧某某、趙某海夫婦、潘某育夫婦、韋某貫夫婦以及趙某又夫婦在鐵帽山林場附近趙某海承包的甘蔗地里做工。下午4點,趙某海對在場工人說:“晚上吃飽幫我加班裝肥料。”在場的工人就答應了他。到了晚上9點,趙某海讓徐某平組織10余名工人,上了兩輛大貨車便來到鐵帽山林場,趙某海用鐵錘撬開倉庫的門鎖后,便叫工人把倉庫里的肥料搬上車。他們一直“忙活”到次日凌晨4點才結束,然后趙某海給他們每人400元的“工錢”。
據偵查機關查明,趙某海對工人所說的“搬肥料”,其實就是偷盜。而且,部分涉案人員在搬肥料時已經意識到這一行為涉嫌違法,但是在利益的驅使下他們并沒有停止,最終走入了犯罪的深淵。
此事經受害單位報案后事發,犯罪嫌疑人趙某海、潘某育、韋某貫、徐某平、趙某又、韋某、趙某煉等7人如數到案,并分別于今年3月底和4月初被檢察機關批準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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