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校車不僅要求車身顏色鮮艷醒目,車內還應設有逃生通道等安全設施,保證孩子的安全,因此校車需要辦理的手續比普通車輛要復雜些。然而,有人就是為了省下這些“麻煩”,便置眾多孩子的安全于不顧。這不,忻城縣的藍某就因為駕駛手續不全的校車被交警查獲,且將面臨重罰。
4月3日早上,忻城交警大隊民警在環城路東門廣場附近路段執勤時,發現一輛無牌照的新校車從東門廣場往城關鎮泮水村定良屯方向行駛,民警立即示意其停車接受檢查。校車駕駛員看到民警走來,竟開始倒車企圖逃跑,最終民警采取包圍措施將車攔下。經民警檢查發現,該校車核載19人,實載24人,其中22人為幼兒園的學生,而且該車除了一張臨時號牌外,任何手續及證件都沒有。駕駛員藍某聲稱自己持有C1駕駛證,但并未攜帶。
民警在取證結束后,依法扣留該校車,并要求駕駛員到交警大隊接受處理,然后利用警車分批將學生送去學校。
藍某交代,該校車是一所幼兒園買的,由于剛買不久,相關證件手續正在辦理當中。當天早上由于校車司機剛好有事,但仍需車輛接送學生,藍某心想著交警不會那么早上路執勤,就暫時當起了司機,誰知剛上路就被查了。
民警了解情況后,對藍某進行了批評教育,同時列出其所有的違法行為:駕駛營運載客汽車與駕駛證載明的準駕車型不相符合、未隨車攜帶駕駛證、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藍某超員26.3%)、未取得校車駕駛資格的人員駕駛校車,藍某最終被記25分,罰款23550元,并扣車、扣證。
交警提醒所有校車所屬學校和駕駛員,在未辦理完相關證件和手續之前,不要駕駛校車進行營運,而且在營運中也不要超員,更不要聘請沒有駕駛校車資格的駕駛員進行駕駛。此外,家長也要注意,不要給孩子乘坐“病”校車,否則一旦發生事故,后果不堪設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