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懸掛車牌已違法,為逃避檢查竟然不顧安全在高速公路上逆行,被民警指出其錯誤后,竟想用700元讓民警放其一馬。3月5日晚,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高速公路二大隊民警在柳武高速象州收費站遇到了這樣一名“異想天開”的駕駛員。最終,民警對其作出罰款400元記24分、扣留其機動車及駕駛證的處罰。
據該大隊教導員勞廣智介紹,當天21時30分,他們在象州收費站出口設置執勤點開展春運后期夜查整治行動,一輛桂G牌照的小型轎車從柳州方向駛來,可當駕駛員看到收費站出口有民警在設卡查車,竟掉頭逆行往高速匝道駛去。民警見狀立即驅車追了上去,在第一個彎道處,民警看到了停在應急車道的小轎車,而駕駛員正在安裝車牌。
民警發現,車上只有駕駛員覃某一人。對于其為什么逆行,覃某解釋說,這輛車的車牌在2017年9月就已經拿到了,但是一直沒有安裝,所以當他發現有民警檢查,他因為害怕便冒險逆行以躲避檢查。民警在對車輛進行檢查時發現,該車的擋風玻璃上還粘貼著2017年已過期的臨時車牌。在證據確鑿的情況下,覃某承認了自己的違法行為,可就在民警教育處罰過程中,覃某竟趁機把700元錢塞到民警手里,讓民警放他一馬,被民警當場拒絕。
隨后,民警對其未懸掛機動車號牌以及在高速公路上逆行的違法行為,進行了處罰,對其在高速路上逆行處罰200元記12分,未懸掛號牌處罰200元記12分,并扣留其機動車及駕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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