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這里售賣煙花爆竹的證件已經過期,請您立刻把煙花爆竹全部下架。”3月2日,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集中整治巡查第一組在市區大橋路一家煙花爆竹經營店檢查時發現該店的相關證件到期但還在售賣煙花爆竹,組長黃君對店主說道。店家在聽取勸說之后,主動將店內的煙花爆竹下架。
據了解,元宵節當天,針對有可能在城區禁燃區出現燃放煙花爆竹和燃放孔明燈的情況,環保、公安、城管、安監、綜合執法局等部門各司其職,分別組成巡查組,對禁燃區內售賣燃放煙花爆竹和燃放孔明燈行為進行巡查。
在全天巡查工作中,巡查組3次勸阻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公安部門還對巡查組發現燃放煙花爆竹并報警的作出出警處置,對發現無證經營煙花爆竹攤點進行勸阻下架16次;元宵節晚上未發現有燃放孔明燈的行為;水落社區及古沙社區發現約50余次零星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