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賓網-來賓日報訊 4月16日,市人大常委會在來賓人大網公布《來賓市人大常委會2020年立法工作計劃》和《來賓市人大常委會2017-2021年立法規劃(修訂)》,并印發實施。
列入2020年立法工作計劃的立法項目共有3件:來賓市農作物秸稈露天禁燒和綜合利用管理條例、來賓市公共文化體育設施管理條例、來賓市中小學校幼兒園規劃建設條例。
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和自治區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所確立的今后一段時期的立法方向、立法任務以及我市立法工作實際,市人大常委會對2017-2021年立法規劃進行適當調整。調整后立法規劃中的立法項目共有6件:《來賓市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條例》(已公布施行)《來賓市北之江流域水資源保護條例》(已公布施行)《來賓市忻城土司文化遺產保護條例》(已公布施行)《來賓市公共文化體育設施管理條例》《來賓市農作物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管理條例》《來賓市中小學校幼兒園規劃建設條例》。修訂的立法規劃新增預備項目1件:城市管理類項目(內容、名稱待定)。
立法規劃和年度立法計劃的制定和施行,對有計劃、有步驟地做好我市地方立法工作具有重大意義。(李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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