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懸掛”在6樓外墻的燈管,在風中搖搖欲墜。
高空墜物被稱為“懸在城市上空的痛”,近日在深圳發生的一起“高空玻璃墜落砸到5歲男童,導致身亡”的報道,又將這一城市巨大隱患推上風口浪尖,引發全民關注。
6月23日,城區金穗小區業主劉女士向記者反映稱,由于前一晚暴風雨來襲,導致該小區1號樓外墻的一根亮化燈管其中一頭脫落,整只燈管在風雨中搖搖欲墜,十分危險。
記者走訪 小區高空墜物時有發生
23日上午,記者來到該小區走訪,發現該燈管位于6樓,在風的作用下,燈管來回晃動,隨時有掉落的可能。劉女士說:“我多次在業主群里向物業工作人員反映,物業一直回復‘正在積極處理’,但直到現在還沒有處理好。”
隨后,記者就此事向該小區物業進行咨詢,工作人員王女士表示:“這屬于高空作業,有一定的危險性,我們已約好專業人員24日上午過來處理。”
無獨有偶,記者在對該小區附近的多個小區(紅河國際、南亞濠庭、海景摩爾城)走訪時了解到,不少住戶都表示,高空墜物事件時有發生。紅河國際小區的一名業主告訴記者,去年有一名業主在裝修時不慎將雜物掉落,砸爛停在樓下的一輛轎車的擋風玻璃。南亞濠庭業主覃先生也反映,該小區高層住戶在陽臺上種盆栽,一次刮大風導致盆栽掉落,幸好沒有砸到人。
防范提示 外出盡量走在防護內街
既然高空墜物無法預見,那么我們該怎么做才能減少傷害呢?市消防救援支隊防火處參謀蒙加璇表示,高空墜物,重在預防。若市民外出時行走在高層建筑路段,應盡量走防護內街,可增一分安全保障;特別在暴風雨天氣,是墜物的高峰期,更要小心觀察。此外,小區高層住戶要定期檢查自家窗戶、空調支架等是否牢固,如有松動應及時加固;要留意自家陽臺、窗臺上的花盆等容易被風吹掉的物品,避免因大風等天氣原因造成高空墜物;及時清理自家陽臺、門窗等室外懸掛物,避免因天氣等外因發生高空墜物。小區物業或是商戶管理方,也要對高層樓房的隱患定期巡檢排查,發現問題及時修復,比如高樓層外墻瓷磚是否有老化脫落現象;公共區域監控攝像畫面是否正常;建筑物頂層是否有磚頭等雜物。
法律鏈接 高空墜物或導致“全樓連坐”
廣西天際律師事務所律師黃猛表示,根據《侵權責任法》第八十五條規定,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賠償后,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第八十六條規定,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倒塌造成他人損害的,由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承擔連帶責任;建設單位、施工單位賠償后,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因其他責任人的原因,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倒塌造成他人損害的,由其他責任人承擔侵權責任。第八十七條規定,從建筑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筑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給予補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