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賓網-來賓日報訊(記者 李冠才 通訊員 張祖柳)6月14日,記者從武宣縣農業農村局獲悉,該縣一名男子王某違反禁漁期相關規定捕魚,并企圖逃避法律制裁,漁政執法人員聯合多部門走訪排查,于近日順利將王某緝拿歸案。
據了解,5月24日下午,武宣縣農業農村局接到群眾舉報稱,在黔江武宣縣二塘鎮坡貫碼頭有人違反禁漁期規定捕魚,該局立即組織漁政執法人員趕赴處置。當天下午7點半左右,漁政執法人員在坡貫碼頭發現當事人正在利用刺網捕撈,當即勒令當事人停止捕撈作業,收網接受調查。在執法過程中,當事人不配合調查,擅自離開,企圖逃避法律制裁。根據當事人留下的手機號碼,漁政執法人員與公安機關、工信部門順藤摸瓜,走訪排查,終于查明當事人的身份。經漁政執法人員和社區干部教育動員,當事人王某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于6月5日下午主動攜帶有關涉案物品到武宣縣農業農村局接受調查。
經調查,王某對自己違反禁漁期規定捕撈的事實供認不諱。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辦法》有關規定,武宣縣農業農村局依法沒收王某涉案物品和漁獲物,并處以2000元罰款。目前,王某已全額上繳罰款。
漁政執法人員提醒,禁漁期內除休閑漁業、娛樂性垂釣外,禁止任何形式的捕撈作業。使用地籠網捕撈或采取電魚、毒魚、炸魚的方法作業都會對漁業資源造成極大破壞,國家明令禁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