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興賓區(qū)人民檢察院以涉嫌詐騙罪批準逮捕女子江某。據了解,江某以幫助農戶辦理廉租房為由,騙走10余農戶提交的“手續(xù)費”,數額達16.5萬元。
近幾年來,我市為解決低收入群眾的住房困難,在市區(qū)修建了不少廉租房。然而,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群眾求房急切的心理,編造謊言,以能幫忙申請廉租房為誘餌,實施詐騙。興賓區(qū)女子江某正是以這種方式騙走農戶16.5萬元血汗錢。
經公安機關依法偵查查明,2017年年初,江某通過微信認識了男子“阿榮”,看到“阿榮”經常在微信微信圈發(fā)布辦理廉租房和公租房的廣告,江某便向其了解相關手續(xù),并通過“阿榮”幫他人辦到四套廉租房。
2017年11月,江某再次聯(lián)系“阿榮”,在得知需收取3000元手續(xù)費后,江某主動打電話問本村的江某格是否需要辦理廉租房,并表示每辦一戶收手續(xù)費5000元,公租房收費9000元,承諾2018年1-6月可交房。同時,江某許諾,每介紹一人給回扣150元,讓江某格幫忙代收村民的材料和錢。
不久后,江某格將12個人的材料和費用交給江某。當江某欲轉交給“阿榮”時,發(fā)現(xiàn)“阿榮”已將自己的電話和微信拉黑。隨后,好賭的江某將部分錢賭輸,卻不急于把錢填上,仍然不動聲色地收取江某格交來的材料和費用。直至今年1月,江某共收到江某格交來的16.5萬元,并將這些錢用于賭博和揮霍。
今年4月,江某格多次要房無果后,讓江某返還收取的費用。江某先是編造各種理由推延不還,繼而把江某格的電話和微信拉黑,跑到廣東逃避債務。直到被害人報案,江某被公安機關抓獲。
興賓區(qū)人民檢察院經審查后認為,犯罪嫌疑人江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騙取受害人財物,其行為已涉嫌詐騙罪,遂作出上述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