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小時偷針,大時偷金。”短短兩個月內,一伙盜賊瘋狂流竄于興賓區各鄉鎮,從偷電動車電瓶開始,發展到盜竊耕牛,并屢屢得手。今年8月31日凌晨,當盜竊團伙將偷來的10多個電瓶進行違法交易時,被伏擊的民警一舉抓獲。近日,興賓區人民檢察院對該盜竊團伙的6人予以批準逮捕。
據悉,韋某定、韋某標、黃某云、韋某提、韋某波均為興賓區人,一開始,他們專偷電動車的電瓶,后來發展到偷盜耕牛,最多的一次獲利1萬元。8月31日凌晨1時許,韋某提、韋某定、韋某波各騎一輛摩托車來到興賓區石陵鎮錦六村一木板廠內,發現兩輛電動三輪車停放于此,且無人看守,于是將電動三輪車的電瓶偷走。凌晨5時許,三人將偷來的10多個電瓶拿到市區一廢舊店內交易時,被蹲守在附近的民警抓獲。
經民警審訊,韋某定等人供述了多次偷盜電瓶的犯罪事實,并承認韋某定等人與廢舊店老板黃某已形成利益鏈條,用偷來的電瓶與黃某交易,黃某再將電瓶轉手賣給他人賺取差價。
此外,今年8月初,覃某讓韋某定幫其偷幾頭牛,韋某定便找到韋某標和黃某云合謀盜牛。一天晚上,三人駕駛一輛摩托車和一輛面包車來到興賓區橋鞏鎮的一個村子里,發現一家農戶牛欄內有兩頭牛,且沒有上鎖,便將兩頭牛趕上面包車,并連夜來到一山嶺處,以1萬元的價格賣給覃某。之后,韋某定又流竄到其他鄉鎮盜牛,并以低價賣給了覃某。
興賓區人民檢察院經審查認定,韋某定、韋某標、韋某提、韋某波、黃某云多次流竄作案,盜竊他人財物,行為已涉嫌盜竊罪。覃某、黃某則在明知交易物品是贓物的情況下仍予以收購,其行為已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為此,檢察機關遂作出批準逮捕上述人員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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