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市民何先生向公安機關報案稱,男子莫某謊稱能辦理信用卡業務,并以提高信用卡額度為誘餌,對其實施詐騙,致其損失近3萬元。日前,興賓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詐騙罪批準逮捕莫某。
據民警介紹,莫某通過微信認識陳某后,謊稱自己從事金融工作,可以幫人辦理信用卡業務,而陳某的朋友何先生正好想給信用卡提升額度,于是陳某便介紹兩人認識。莫某自稱其與銀行有聯系,只要按照他的提示操作就可以提高額度,但由于銀行要做流水賬,需要何先生先轉6000元進銀行系統,過后銀行會自動退還。在莫某騙得6000元后,又以辦理提額需清空信用卡賬戶為由,要求何先生將信用卡內剩余的1518元全部轉入其指定賬戶。隨后,莫某借口銀行系統有問題,多次讓何先生將錢轉出,同時偽造了一張銀行的專柜查詢結果發給何先生,讓他安心。直到何先生去銀行激活信用卡被提示未成功時,才驚覺自己被騙,遂向公安機關報案。
至此,何先生已被騙取19708元。在莫某騙局敗露的前一天,他還將莫某推薦給自己的朋友盧先生,盧先生亦被莫某利用同樣的方式騙取7222元。
興賓區人民檢察院經審查后認為,嫌疑人莫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騙取他人財物,且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涉嫌詐騙罪,遂對其依法作出上述決定。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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