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停車場收費公示牌。
“原來停車費不是每輛車120元/月的嗎?現在怎么漲到300元/月了?”近日,市客運中心停車場上一塊新立的“收費標準”引發了出租車司機的擔憂,“這么貴的停車費,以后還怎么掙錢啊?”
10月15日,記者在該中心停車場的公告牌上看到停車管理費收取標準如下:白天臨時車輛,按5種車輛類型分別收取0.5~7元/車/次;夜間過夜車輛則按照5種車輛類型分別收取1~16元/車/次;包月停車的出租車、三輪摩托車(含殘疾人車、人力三輪車)則分別為300元/車/月和150元/車/月。
“這太不合理了,以前一個月只收120塊,現在憑什么收300塊?”出租車司機潘大姐對此很不理解。司機韋大哥也表示:“現在油價上漲,停車費又漲,根本就賺不到什么錢嘛。”
而該中心負責人覃站長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我們并沒有亂收費。”覃站長介紹,收費告示牌上的收費標準是按照來價復字【2004】42號文件規定公告出來的,而且該中心也是根據市場行情,對出租車只低價收取120元/車/月的停車費。目前,該中心停車場正在進行改造升級,已有兩個多月沒有收費了。“大家認為停車費漲價,可能是因為告示牌隨著車站進出口位置改動有所挪動,更多人注意到其中的收費標準,才會產生誤會。”覃站長解釋說道。
隨后,記者在停車場內觀察了半個小時,期間共有十幾輛車進出,但確實沒有管理人員現身收費。市民張先生說:“我都是隨停隨走,不用交費,而且也沒有收費員向我問要停車費。”
覃站長認為,收取停車費是該中心盈利的一部分,也是調節停車行為的一種有效手段。“如果不對任何車輛收取停車管理費用,很多外來司機就可能大搖大擺地將車子開到停車場地內停泊,影響車站秩序。”此外,覃站長表示,待停車場地重新改造完成后,新的收費方式和收費標準會送到物價局等相關部門進行備案,再將收費標準進行公示并嚴格執行,決不會出現亂收費、高收費現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