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有很多市民向記者反映,稱市區某商家的宣傳廣告上白紙黑字地寫著“海洋世界館”,現場卻只擺放了十幾個“魚缸”充數,市民感覺自己“被坑了”。律師表示,“海洋世界館”主辦方的夸大宣傳已違反《廣告法》相關規定,市民可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號稱“海洋世界館” 現場卻只有“魚缸”
近日,來賓市民的微信朋友圈被一則《來賓終于有海洋世界館啦,門票免費無限送,一起來探索神秘的海底世界吧!》的廣告推文刷屏,文章聲稱只要將該信息轉發到微信朋友圈并寫上“我要去新海洋公園”,再識別某個二維碼后即可領取電子票門票1張。未獲得電子票的市民,則需花費20元購買門票,才能前往參觀。
9月8日是該“海洋世界館”展覽的第一天,市民紛紛前往一睹風采。但市民參觀完后,卻大呼自己“被坑了”:所謂的“海洋館”,不過是主辦方臨時租用裕達新天地二樓的某間門面擺放了幾十個稍大點的“魚缸”罷了。
“看到他們的宣傳廣告說‘海洋館’有多氣派,參觀后才發現,就是擺放了十幾個‘魚缸’,且‘魚缸’里面有些魚根本就不會動,我懷疑是假魚。”市民何先生告訴記者,他是前幾天在微信朋友圈里看到推文廣告,并按要求轉發推文后領到一張電子票門票。開展當天,他又花40元給妻子和兒子各買了一張門票,進去后才發現這個所謂的“海洋世界館”并沒有什么看頭。有的市民也在網上吐槽說:“這種虛假宣傳真的受不了!”“一堆粗制濫造的東西!無語!”“這簡直就是欺騙消費者,舉報!”
多地出現類似“套路” 市民發現可舉報
記者在網上搜索“海洋館”“魚缸”“欺騙”等關鍵詞發現,全國各地都曾出現過類似的詐欺新聞。
“相關部門應該加大對這種虛假廣告的監管力度!”市民何先生說,在稍早之前,我市也曾出現過“蝴蝶展”“風車展”等活動,宣傳時,寫得各種美輪美奐,待市民買票到場參觀后才發現,其實就是一些塑料蝴蝶和紙質風車,令人失望不已。
記者從微信公眾平臺相關的客服人員咨詢了解到,微信平臺堅決打擊各類惡意營銷的行為,在微信平臺的運營規范當中,也明確提出對于違規廣告的處理態度。如果用戶發現虛假廣告,可通過公眾號文章頁面進入相關的投訴入口,審核團隊會根據用戶的反饋,刪除違規文章,封禁帳號。另外,用戶也可第一時間向工商管理部門反映情況,或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他們會全力配合調查。
主辦方夸大宣傳 涉嫌違反《廣告法》
針對“海洋世界館”的這種行為,記者特意向廣西華尚律師事務所的曾祥偉律師咨詢。曾祥偉說,“海洋世界館”主辦方前期夸大宣傳,涉嫌違反《廣告法》的相關規定,如果消費者要維權,可到我市的工商管理部門進行投訴。
曾祥偉表示,對于網絡提供商發布夸大宣傳推文的行為,如果是明知虛假信息而發布,則構成商業欺詐的共犯,否則,不構成欺詐,但應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據了解,舉辦展覽會一般都應該由舉辦者提前向工商管理部門進行申報,經過申報批準后才是合法的展覽會,未經申報批準的,都應是非法的,由工商管理部門處理。
此外,也有專家建議,個人不要盲目在朋友圈、微博等轉發廣告。目前,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已經發布了《互聯網廣告管理暫行辦法》,將廣告主的范圍擴大到自然人,個人在朋友圈、微博等轉發廣告也要擔責。一旦成為廣告的發布者,就要依法承擔《廣告法》所規定的預先查驗證明文件、核對廣告內容等義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