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勢共享單車熱潮,帶有電動助力的共享電單車在市區悄然投放,不少市民愿意選擇這種更省力、快捷的方式出行。然而,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一大隊在工作中發現,這些上路行駛的共享電單車并未按規定進行登記上牌,不符合非機動車管理規定,存在安全隱患。8月22日,市交警支隊一大隊走訪來賓共享電單車企業,并下達限期整改通知書,要求立即將已投放使用的無牌照共享電單車收回,不得上路行駛,同時按相關規定到交警部門進行登記注冊和上牌。
據統計,截至今年7月,我市電動自行車上牌登記數量為34萬輛,部分非機動車存在占用機動車道、闖紅燈、逆向行駛等違法行為,影響道路通行質量。目前,交警部門正在加大對非機動車的整治力度。
作為一名長期工作在一線的交警,市交警支隊一大隊河西中隊負責人陳倡仕深有感觸。“對非機動車的管理占據我們很大一部分精力,它們不像機動車信息齊全,管理起來難度較大。”據了解,交警部門此次走訪來賓共享電單車企業,將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向企業負責人通報共享電單車無牌照、亂停亂放等問題,并下達整改通知書,要求企業限期整改。同時要求加強所屬共享電單車的管理,按照相關規定到交警部門進行登記注冊和上牌。整改通知書下達10個工作日后,大隊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廣西道路交通安全法條例》相關規定,對不按規定進行登記上牌的共享電單車進行處罰。
“我們公司的電單車全都嚴格按照國際標準生產,最高時速在20km/h以下。”共享電單車運營公司負責人表示,企業將盡快停止車輛運營行為,按要求完成共享電單車登記注冊和上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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