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合自治區人民政府“5.22”全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于6月4日-10日期間,在全市范圍內共開展統一整治行動4次,檢查各種車輛9836余輛(次),查處各種違法行為876起,其中酒駕24起(酒后駕駛21起,醉酒駕駛3起)。
6月10日20時,市交警二三大隊合署在市區天然橋路與來良路交叉路口開展酒駕、毒駕夜查整治行動時,發現一輛面包車突然停在距離檢查點前100米處,形跡可疑,民警當即上前查看。只見駕駛室內坐著一名女性,對民警的問話置之不理,且不能出示任何有效證件,反倒是副駕駛位一名帶有酒氣的男性對車內物品存放了如指掌,這引起了民警的懷疑。民警便將人叫下車,通過詢問得知兩人是夫妻關系,貴港市人,由于語言存在差異,妻子龔某剛才并沒有聽懂民警的問話。經過核查,民警發現龔某沒有駕駛證,也不會駕駛機動車,坐上駕駛位是因為其丈夫李某喝酒駕車行駛至此路段時,看到交警查車,害怕被處罰,便讓她來“頂包”。民警調取該車此前行駛過路段的監控卡口圖片,證實開車的確是李某。經過呼氣式酒駕檢測儀的檢測,李某血液內酒精含量為60mg/100ml,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民警現場對其進行了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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