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不少市民反映,桂中水城內(nèi)的健身器材多處損壞,不但暗藏安全隱患,還影響城市形象,希望有關部門引起重視并及時檢修。(6月7日《來賓晚刊》)
隨著健康意識的不斷增強,健身設施在老百姓體育鍛煉中發(fā)揮的作用越來越大。這幾年,我市大力推進體育器材進公園、入小區(qū)、到村莊工程,有力地推動了全民健身運動的蓬勃開展。然而從報道上看,隨著時間的推移,一些健身設施或在日曬雨淋中銹跡斑斑,或在頻繁使用中日益老化甚至“帶病”運轉,或被人為破壞……凡此種種,不僅造成設施閑置浪費,“超齡服役”“缺胳膊少腿”往往還會讓其成為“傷身”利器。
“問題器材”之所以長期存在,一方面是器材管理涉及到體育、城建、村(社區(qū))等多個部門,在很多情況下無法在第一時間找到管理部門,且相互推諉扯皮。況且,大多數(shù)器材是無償贈送的,既有“誰受益,誰維護”的機制缺陷,也有“一送了之”不聞不問的管理尷尬;另一方面是相關職能部門聯(lián)動反應不快,尚未形成快速應急和處置機制。
健身設施惠民利民,關鍵在于“可持續(xù)”。如果后續(xù)管理、公共服務缺位,就算投入再多的資金,也是無法實現(xiàn)“叫好更叫座”。為此,要把這件實事真正辦好,還有許多后續(xù)工作值得期待:比如,按照《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通用要求》國家標準,進一步明晰并落實日常管理維護、安全使用年限、事故責任追究等制度。尤其是對捐贈的器材也應落實維護經(jīng)費和保養(yǎng)權責,不能“送時熱熱鬧鬧,壞了無人問津”;又如,在器材上或旁邊標識所屬單位、編號等基本信息,并將維護電話公之于眾,讓“問題器材”在第一時間找到“婆婆”化除隱患;再如,通過公開招投標模式,引入專業(yè)公司進行市場化管護,而政府需要緊緊跟上的,則是加強常態(tài)監(jiān)管和動態(tài)考核。
健身器材“過勞損”,也不能忽視“公眾責任”。對老百姓而言,同樣需要健身常識和安全意識的跟進。所以說,要讓健身設施始終處于健康服役狀態(tài),還應向公眾傳授和普及健身器材的專業(yè)使用知識,同時不斷強化愛惜公物的責任意識和公德意識,共同在文明素質(zhì)題面前交出一份合格的答卷。
“珍惜每一處健身設施,讓它給您多服務一次的機會?!弊尳∩碓O施“可持續(xù)”,既需要喚醒社會公德意識,更需要配套制度長效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