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市工商局、市消委會、中國人民銀行來賓市中心支行聯合發布金融消費警示:近年來,金融領域消費糾紛數量呈上升態勢,越來越多的消費者掉入“理財陷阱”“金融騙局”。因此,廣大市民在消費時要注意擦亮眼,并提高維權意識。
“分期付款”需謹慎。近幾年來,商家為吸引顧客消費,紛紛推出“分期付款”的消費模式。消費者在享受“分期付款”帶來的便捷時,卻對于貸款機構、扣款方式、分期利息等信息知之甚少,有些消費者直接在空白合同上簽字,有些甚至不與商家簽訂書面合同,由此引發諸多不必要的金融消費糾紛。在此提醒廣大消費者,在進行“分期付款”時,最好選擇在銀行辦理分期付款,因為銀行有相對成熟的分期服務,所涉及的費用細節可隨時進行查詢;另外,一定要注意仔細閱讀分期合同,詳細了解分期的具體費用明細,明確分期費率、月還款額、總還款額以及還款方式等;了解如果發生逾期未還款的情況,逾期利息是多少,提前還款或提前終止協議是否會產生高額違約金等;要衡量個人的償還能力再選擇分期付款業務,避免不能及時還款而影響個人信用記錄,并主動索要正規票據,保存好相關憑證;在消費過程中產生糾紛,消費者要及時向消委會或相關部門投訴,如果發現經營者涉嫌違法經營,應當及時向相關部門舉報,避免更多的消費者上當受騙。
“電話營銷”莫輕信。消費者在辦理信用卡業務后,經常會收到一些營銷人員的電話,推銷其銀行業務,或者告知“中獎”信息,同時詢問個人的家庭住址、聯系方式等,并在未取得本人同意的情況下開通信用卡分期業務。消費者遇到此類“電話營銷”一定要謹慎。
“電信詐騙”需警惕。隨著互聯網技術的快速發展,電信詐騙案件呈現持續高發態勢,詐騙手段層出不窮。犯罪分子往往通過電話、網絡和短信等方式對受害人實施詐騙,誘使受害人給犯罪分子轉賬或者匯款。消費者接到類似的短信或電話后,一定要提高警惕,做好防范。
不要輕信陌生短信和電話中要求匯款的任何理由;要確保個人網絡賬號的安全。大量詐騙案件源于網絡賬號的丟失,如與他人進行網絡交流時,對方提出轉賬或匯款需求的,必須確認對方的身份,比如詢問生日、名字等;在給親屬匯款前也要進行必要的確認。例如通過其他通訊方式聯系確認匯款真實性,再三核對匯款信息;如果對匯款業務存在懷疑,應及時與銀行工作人員聯系尋求幫助。
出借信用卡有風險。信用卡方便了我們的生活,但出借信用卡存在諸多風險。消費者應注意:根據規定:“信用卡僅限申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借、轉讓給他人使用”,由于信用卡具有便捷的透支功能,出借后的風險無法控制,廣大金融消費者不要出借信用卡,以免給自己造成不必要的財產損失;信用卡不僅僅是消費的支付工具,更是個人的信用憑證。將信用卡借給他人使用,一旦出現逾期或者他人拒絕還款等情形,將會對持卡人信用產生較大的不良影響;他人持卡期間如發生信用卡非法套現、詐騙等違法行為,持卡人也要面臨法律懲罰。
虛假金融廣告需防范。虛假金融廣告信息極易誘導消費者上當受騙,損害消費者切身利益,擾亂金融市場秩序。在此,提醒廣大消費者要警惕以下幾類金融資訊廣告信息:一是違反廣告法相關規定,未對金融產品或服務進行合理提示或警示可能存在的風險以及承擔風險責任的。二是對未來效果、收益或者與其相關情況作出保證性承諾,明示或者暗示保本、無風險或者保收益的。三是夸大或者片面宣傳金融服務或者金融產品,在未提供客觀證據的情況下,對過往業績作虛假或夸大表述的。四是利用學術機構、行業協會、專業人士、受益者的名義或者形象作推薦、證明的。五是對投資理財類產品的收益、安全性等情況進行虛假宣傳,欺騙和誤導消費者的。六是未經有關部門許可,以投資理財、投資咨詢、貸款中介、信用擔保、典當等名義發布的吸收存款、信用貸款內容的廣告或與許可內容不相符的。七是引用不真實、不準確數據和資料的。八是宣傳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業主管部門明令禁止的違法活動內容的。九是宣傳提供突破住房信貸政策的金融產品,加大購房杠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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